分文不還成“老賴” 生意受限方醒悟
摘要:分文不還成“老賴” 生意受限方醒悟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王樹恒)今年12月1日,一被執行人的妻子神色匆匆地趕到正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主動要求履行判決書確定的
分文不還成“老賴” 生意受限方醒悟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王樹恒)今年12月1日,一被執行人的妻子神色匆匆地趕到正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主動要求履行判決書確定的法律義務,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后,一次性支付本息34500元。
申請人張某與被執行人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正陽法院判決王某償還張某借款本金及其利息35000元。判決生效后,王某未履行。張某于2015年10月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并電話聯系王某要求其到庭履行。王某稱自己長年在湖南等地做生意,無法到庭,并辯稱其下欠借款本金只有30000元,并提出每月匯2000元或一次性支付30000元了結的意見。后經執行法官多次電話溝通,張某也一再讓步,但王某一直分文不肯履行。執行法官經多方查找未發現王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遂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王某成“老賴”后,這一年多來,他不能乘坐飛機、列車軟臥、高鐵和一等座以上動車,而且在招標投標、生意貸款等方面都受到了限制,讓他倍感不便,連帶著生意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于是遠在湖南的王某委托妻子到法院來履行義務,正陽法院隨即將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撤下。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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