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信奉邪教 丈夫兩次起訴離婚
摘要:只因信奉邪教 丈夫兩次起訴離婚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李慧杰)男女結婚后,應當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安慰,夫妻應當在一起共同生活,相互扶助,共同承擔家庭生活的責任
只因信奉邪教 丈夫兩次起訴離婚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李慧杰)男女結婚后,應當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安慰,夫妻應當在一起共同生活,相互扶助,共同承擔家庭生活的責任。婚姻的長久需要雙方共同去經營、去維持。近日,確山法院公開審理了原告渠某與被告張某離婚糾紛一案,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渠某訴稱,原、被告經人介紹于1995年登記結婚,同年生育一子,婚后生活還算幸福。但萬萬沒想到的是,自從2006年被告開始信奉“全能神”邪教后,整天早出晚歸,兒子、家里一切都不管了,只有原告一人操持。原告多次勸說被告,可被告就是不聽,被告在2012年因宣傳邪教被拘留過,但仍不悔改,更嚴重的是被告在2013年外出以后,至今再未進家,與孩子,被告的父母都不聯系。2014年,原告在確山法院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但未離成。被告一直到現在也不和家人聯系,對家庭未盡一點責任,婚姻已經名存實亡。故再次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與被告張某離婚。
被告張某對此未提供答辯意見。
經審理查明,原告渠某與被告張某于
法院認為,夫妻雙方應當互相忠實,互相扶助,共同承擔家庭義務。被告張某離家外出一直未與原告及家人聯系,原被告分居時間已超過二年;原告曾起訴與被告離婚,雖然請求被駁回,但雙方關系并未因此有所改善,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可以認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因此,對于原告的離婚請求,法院予以支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判決準予原告渠某與被告張某離婚。
《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所謂“夫妻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在生活上互相照應,在經濟上互相供養,在日常生活上互相扶助,在精神上互為支柱。本案中被告因信奉邪教,對家庭棄之不顧,漠視此種扶養義務,最終導致了自己婚姻家庭的失敗。夫妻間的扶養義務是無條件的,是基于婚姻家庭關系的責任而產生的法律行為,這種扶養關系,是保持婚姻家庭和睦平等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增進夫妻間的情感,也有利于夫妻間的正常生活,促進社會的穩定。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