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公布“黑名單” 當事人主動還款
摘要:本報訊 (記者 田春華) 近日,一名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黑名單”的當事人張某來到汝南縣人民法院,主動找到案件的承辦人,將賠償款全部還清,一起執(zhí)行案件就此完
本報訊 (記者 田春華) 近日,一名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黑名單”的當事人張某來到汝南縣人民法院,主動找到案件的承辦人,將賠償款全部還清,一起執(zhí)行案件就此完結。
2016年,劉某與張某交通事故糾紛一案,經汝南縣人民法院判決,張某應賠償劉某各項損失39175.64元。判決后,張某并未履行義務,劉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2017年4月,張某欲乘高鐵從外地返家時遭拒,才知道自己已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黑名單”。到家后,張某急忙來到汝南縣人民法院,將賠償款全部結清。
近年來,為達到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進行信用懲戒、督促其自覺履行義務的目的,汝南縣人民法院緊密結合執(zhí)行工作實踐,將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媒體公布,并提供給銀行、政府部門等在貸款發(fā)放、行政審批等事項中作為信用憑據,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初以來,20多名失信被執(zhí)行人出于威懾到法院主動履行義務。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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