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茵湖小區房產證逾期辦理問題有誤解
摘要:胡某通過市長信箱留言:我是駐馬店市交通路西段萊茵湖小區業主,已經入住該小區4年,房產證遲遲未發放。市國土資源局回復:反映人胡某于2017年1月19日向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
胡某通過市長信箱留言:我是駐馬店市交通路西段萊茵湖小區業主,已經入住該小區4年,房產證遲遲未發放。
市國土資源局回復:反映人胡某于2017年1月19日向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書,1月22日辦理完畢。在審核過程中,發現該業主所申請的不動產,此前辦理過商品房購房合同按揭貸款(預售商品房抵押登記)業務,依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的通知(國土資規【2016】6號)有關規定,工作人員告知當事人應與抵押權利人(銀行)共同申請辦理現房抵押登記業務(期轉現抵押),但至今未見當事人與抵押權利人(銀行)前來辦理,故該業主不動產證書未及時發放。經查,這是一起鉆政策空子套取雙重貸款的典型案例,是國家明令禁止行為。因此,本投訴不予支持,原因結果危害已告當事人,并已通知補辦要素資料。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