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路曉 默默奉獻甘當路石
摘要:張潤東 張 華1978年9月出生的路曉,現任平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公路巡邏中隊隊長。路曉2007年從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以來,不斷加強自身鍛煉,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立足本職崗
張潤東 張 華
1978年9月出生的路曉,現任平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公路巡邏中隊隊長。
路曉2007年從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以來,不斷加強自身鍛煉,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立足本職崗位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憑著一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赤誠之心和一股求真務實、開拓進取的工作熱情,帶領中隊民警嚴格執法、優質服務,切實把縣交警大隊公路巡邏中隊一班人帶成一支群眾信賴、人民滿意的隊伍;2007年榮立個人三等功,2008年被評為“全市公安交警系統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動先進個人”,2013年在平輿縣公安局交警系統績效考評中排名第一,2016年被市公安局授予“全市公安機關交巡警標兵”稱號。
在平時的日常工作中,路曉非常注重道路的安全隱患排查。2015年,路曉聯系縣交通、縣安監等部門,對本縣國道、省道、縣道事故高發路段進行隱患排查。在排查過程中,他發現馮殷線辛店鄉張莊村附近一路段接連發生4起交通事故,急需進行道路安全整治。經過奔走協調,縣政府批準了路曉的整改計劃,為該路段安裝交通安全提示牌和防撞護欄等安全防護設施,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為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切實提高農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改善無證駕駛、農用車行駛不規范等現狀,路曉每個月都會深入農村開展“安全文明出行”宣傳。近年來,他通過上交通安全課等形式對農村群眾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受教育群眾達4萬人次,取得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效果。
2015年,路曉在全縣范圍內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隱患10余處,協調安裝交通安全提示牌40余塊、防撞護欄2000余米。
路曉干工作有股韌勁,再大的苦他能吃,再大的累他能受。誰都知道路面執勤是個苦差事,夏天一身汗,冬天一身霜,不分晝夜在路上奔波,長期加班加點,他落下了高血壓、糖尿病。有好心人勸他換個崗位,路曉卻認真地說:“啥活兒都得有人干,干啥不都一樣。”他整天同中隊民警摸爬滾打在一起,上班最早的是他,下班最晚的也是他。在路上奔波的日子久了,路曉成了“活地圖”,平輿縣297.6公里公路上,哪個地方有窄橋、哪個地方有彎路、哪個地方有岔道,他一清二楚;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各個時節的車流量,他明明白白。他常說:“只有熟悉路面狀況,才能保證行車安全。”
12日凌晨1時許,天空下起了瀝瀝秋雨,他和戰友們冒雨執勤,夾著冷雨的秋風吹打在身上,讓人感到陣陣寒意。直至18時接到撤崗指令,路曉和戰友們整整堅守崗位18個小時,確保了該路段交通安全暢通。
為做好2015年12月鄭州“上合會議”期間的交通安全保衛工作,路曉和中隊民警發揚頑強拼搏、連續作戰的作風,按照仔細仔細再仔細、認真認真再認真的要求,24小時輪流上路巡邏執勤。他帶領民警以客運車輛、危化品運輸車輛為重點,對赴鄭車輛逢車必查、逐輛登記,消除各類交通安全隱患,確保“上合會議”期間來自平輿縣車輛交通安全。
2015年,路曉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駕駛人66人,全部被起訴判刑;治安拘留無證駕駛人10人。
路曉走到哪里,好事就做到哪里,危難之處見真情。2015年12月23日17時20分,天空下著大雨,此時正值放學、下班的高峰,路曉帶領中隊民警在縣城陳蕃路與永樂大道交叉口冒雨執勤時,忽然看到路邊一名兩三歲的小男孩兒正在哭泣,連忙上前詢問情況。
由于孩子年齡太小,一直在哭泣,無法正常交流,路曉判斷小男孩兒很可能是與家長走失。于是,他把小男孩兒抱上警車,然后迅速向110指揮中心和交警大隊值班室匯報情況。事情發生后,110指揮中心回復暫時沒接到丟失小孩兒的報警信息,一時無法與家長取得聯系。由于家長不在身邊,路曉開始安撫孩子的情緒。經過耐心哄勸,孩子的情緒初步穩定了下來,并告知路曉,自己叫張亞文(音),已經上幼兒園,放學后與媽媽走散,但說不清爸爸、媽媽的名字,也不知道家長的聯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無奈之際,路曉便循著孩子“已經上幼兒園”這條信息,帶著孩子到附近幾家幼兒園逐個尋找。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找尋,當他們來到縣城一家雙語幼兒園時,該園園長當即認出了孩子正是本園的學生,隨后就與孩子的家長取得了聯系。路曉直到孩子的家長趕到學校才在幼兒園老師的贊揚聲中匆匆返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
路曉就是這樣,在平凡的崗位上默默奉獻著自己的青春年華,盡心盡職,確保轄區道路安全暢通,踐行著人民警察的神圣使命。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