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嚴防扒竊 警方為您支招
摘要:隨著夏季的到來,扒竊案件也進入了多發期。筆者從公安機關了解到,公交站臺及公交車是扒竊犯罪高發場所,因人員密集且流動量大,扒竊犯罪人員往往混跡其中,伺機作案。根據
隨著夏季的到來,扒竊案件也進入了多發期。筆者從公安機關了解到,公交站臺及公交車是扒竊犯罪高發場所,因人員密集且流動量大,扒竊犯罪人員往往混跡其中,伺機作案。根據市公安局領導指示精神,按照“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發案”的要求,公安機關切實加大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
案例一:徒手扒竊
案例二:刀片扒手
案例三:老練慣偷
扒手溫某是個慣偷。2016年12月22日17時許,溫某從市委家屬院西門的公交車站牌處上了15路公交車。很快,坐在后車門第一排右側靠窗位置的
案例四:扒竊二人組
案例五:盜銷一條龍
公交扒手的主要作案特點:作案工具一般為刀片、鑷子或徒手;作案方式主要有掏(割)包(兜)等;主要目標是錢包、手機、現金、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作案時間大多集中在上下班、節假日等人員流動高峰時段;最易下手的部位是外衣口袋、后褲兜、背包、手提包等;單獨行竊的扒手往往趁人多上車擁擠時設法接近作案對象并迅速動手;團伙作案確定作案對象后,有的故意堵擋作案對象上車或挪動,有的則從后面推擠,刻意制造擁擠場面,以引開作案對象的注意力伺機下手,得手后很快將贓物傳給遠處的同伙,下車逃竄。
法條鏈接: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將扒竊直接入罪,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盜竊罪修改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警方提醒:如何提高廣大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識,不給各類扒手以可乘之機?
第一,外出時最好錢證分離,上車前要先準備好零錢。不要在公交站臺或上車后再拿出錢包找零錢投幣。
第二,不要把手機、錢包、現金等貴重物品放在外衣口袋。手機盡量拿在手中,挎包、背包最好放在胸前,將拉鏈拉好。
第三,自覺維護乘車秩序,不要為爭搶座位在車門處一擁而上。上車后盡量往車廂中部走,不要擠在車門口,扒手往往選擇在車門口作案,方便作案后下車逃離。
第四,一旦發現財物被扒竊,請及時報警。盡量記下所乘公交車的車牌號、乘坐時間、地點、路線等信息,以便警方盡快破案。(李淑敏)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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