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不實宣傳 監管緊盯壽險“開門紅”
摘要: 每到歲末年初,險企都開展“開門紅”活動,這也是各公司一年一度沖業績的重頭戲。不過,險企借“開門紅”做大業務的同時,其中也不免夾雜著誤導銷售行
每到歲末年初,險企都開展“開門紅”活動,這也是各公司一年一度沖業績的重頭戲。不過,險企借“開門紅”做大業務的同時,其中也不免夾雜著誤導銷售行為。近日,保監會提醒,警惕利用“開門紅”夸大收益、不實宣傳,這讓各大險企銷售繃緊了神經。
警示不實宣傳
在“保險業姓保”的強監管背景下,嚴罰銷售誤導成為一大趨勢。1月3日,保監會針對“開門紅”打起了預防針,發布風險提示稱,“開門紅”是現有銷售行業中特有的一個銷售節點,為促進產品的銷售,在此期間產品的宣傳推廣以及銷售推動力度相對較大。目前市場上可供選擇的保險保障產品越來越多,廣大消費者在選購“開門紅”保險產品時,要謹防風險。
保監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要警惕“炒停”營銷。據了解,此前險企為沖業績,有的保險銷售人員利用活動炒作概念,以“即將停售”、“限時限量”、“產品打折”等概念向消費者推銷產品,利用消費者在信息不對稱、不透明情況下的盲從心理,誘導消費者沖動購買“開門紅”產品。
此外,夸大宣傳也時有發生。北京商報記者獲悉,此前,有的銷售人員為了獲得公司高額獎勵,利用活動期間的產品銷售政策夸大宣傳,違背保險最大誠信原則。比如在介紹分紅型、投資連結型、萬能型等新型人身保險產品時,存在以歷史較高收益率進行披露、承諾保證收益等夸大宣傳或不實宣傳的行為,進而誤導消費者投保。
此前,銷售誤導曾被稱為保險業一大頑疾,成為嚴打的一大重點。就在2017年12月29日,保監會還正式發文,組織開展人身保險治理銷售亂象打擊非法經營專項行動,表示將通過治理銷售、渠道、產品、非法經營四類亂象,通過嚴查重處、重典治亂,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效治理人身保險銷售、渠道、產品、非法經營等各類市場亂象問題,強化監管制度落實,提升合法合規經營,徹底清除風險隱患,規范人身保險市場秩序,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有保險專家指出,在業績導向之下,有時業務人員漠視監管政策,甚至存在僥幸心理。因此,提醒理性消費很有必要。
新規設限拉長返還期
北京商報記者通過與多家保險公司的業務部門人員溝通后獲悉,在監管大力整治人身險的產品以及銷售的情況下,今年的“開門紅”,各家保險公司也顯得有些小心翼翼,并不愿透露過多的“開門紅”產品情況和《中國保監會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134號文)帶來的影響。
事實上,受134號文的影響,各家公司都在積極調整產品形態,將生存返還期限設置為五年及五年以后,而追求“短平快”的萬能險則不見了蹤影。面對眾多的金融理財,理財型保險面臨更大的挑戰。有分析指出,2016年10月以來中債國債十年期到期收益率由2.64%提升1.27個百分點至3.91%,銀行理財等資管產品吸引力也逐步提升,保險產品面臨競爭情況更加激烈,年金險等“開門紅”產品在收益率方面的吸引力下滑。
對此,保險公司對于產品的設計也采取了相應的措施。按照保監會規定,作為主險的萬能賬戶追加保費需要繳納手續費,保險生存金、紅利轉入部分的追加手續費一般為1%,其他追加收取2%-3%。不過一些公司為吸引客戶,變相取消了這項收費。同時在新產品中,針對年金責任推遲、附加萬能險變主險后扣費增加,壽險公司給予了特別生存金、持續獎金等其他利益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面對激烈的競爭壓力,對于“開門紅”產品的銷售,保險公司也使出了渾身解數。從歷年的保監系統開出的罰單來看,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的利益,比如贈送禮物,附贈意外險,銷售人員為了保持業績返還保費等等問題層出不窮,這也是監管大力整治銷售亂象的主要原因。
主打年金沖業績
在人身險領域,市場上常說“開門紅,年年紅”。經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目前保險公司“開門紅”都有自己的主打產品,如中國人壽的“盛世尊享”、平安人壽“璽越人生”、太保壽險“聚寶盆”、人保壽險“鑫盈人生”等。雖然開門紅產品大同小異,均采用分紅型年金保險+萬能賬戶的形式,但從細節來看還各具特色。
從保險條款來看,中國人壽的“開門紅”盛世尊享年金保險(分紅型)的保險期限為20年。突出之處在于,從第七年開始,每年可按基本保額的100%領取一筆年金直到期滿前一年,并且能在20年期滿之后,一次性返還所繳保費。
與盛世尊享相比,平安人壽的璽越人生年金保險(分紅型)則體現了終身保障的特點,通過對不同年齡段投保的區分,分為少兒版及成人版,投保年齡分別為0-25歲和18-65歲,均為終身保障。以少兒版為例,被保險人能夠在60、65、70歲三個年齡段中任意一個年齡領取祝壽金,即返還全部已繳保費,相當于一次性返還全部本金,而在祝壽金領取之后,每年還可獲得30%的基本保額,直到終身。
太保壽險在“聚寶盆”之后,近日推出一種名為“老來福”產品組合,據了解,該產品由“老來福年金保險(分紅型)(2018版)”及“會享福養老年金保險(萬能型)(贏家版)”雙主險共同組成,兼顧長期養老保障和靈活領取兩項需求。自第五年末起,每年領取100%基本保額的祝福金,祝福金和紅利可選擇進入萬能賬戶持續增值。退休后賬戶領取即不受限制,祝福金可領取至終身。值得一提的是,“老來福”還增設了月領的選項。而人保壽險的開門紅產品鑫盈人生由鑫盈人生+品質金賬戶組成,可享受五金,如第5個保單對應日領取已交保費的20%;第六年給付30%保額做生存金,還有祝壽金、紅利金以及身故金;品質金賬戶保底利率高,最低3%;年金、祝壽金和分紅金第一時間進入萬能賬戶,進行二次財富管理。
此外,泰康人壽的“鑫福年金”、新華人壽的“福金滿堂紅”、華夏人壽的“福臨門吉祥版”、富德生命人壽的“富貴金生”、陽光人壽的“財富智贏”等均為年金類保障產品。有分析人士稱,正是因為受到上述134號文的影響,年金類保險成為“開門紅”的主流產品,而這可以進一步提升保障水平。
避開銷售陷阱
對于消費者如何避開銷售陷阱,保監會在風險提示中也提到,不得利用“炒停”誘導消費者購買“開門紅”產品的現象。
據了解,保監會曾在《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決定在部分區域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進行宣傳和銷售誤導。保監會相關人士提醒,請消費者理性消費,不盲從、不跟風,根據自身實際需求購買保險,實現有效保障。
對于有部分銷售人員在介紹分紅型、投資連結型、萬能型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時,存在以歷史較高收益率進行披露、承諾保證收益等夸大宣傳或不實宣傳的行為,有保險專家稱,分紅保險未來紅利分配水平是不確定的;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回報具有不確定性,甚至可能虧損;萬能保險最低保證利率之上的投資收益不確定;投資連結保險和萬能保險可能要收取初始費用、死亡風險保險費、保單管理費、手續費、退保費等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此外,134號文也明確要求,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對此,有保險公司產品銷售提醒,消費者購買保險時,一定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不盲目跟風沖動消費,根據自身實際需求,合理安排保險保障。北京商報記者 崔啟斌 張弛/文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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