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騙人的“培訓貸”要露頭就打
摘要:□ 金 備剛高中畢業的李杰(化名),2017年12月3日在某招聘網站,看到一則科技公司高薪招聘信息。李杰第二天就去公司面試。公司說他不懂業務,需要進行4個月的崗前培訓,交
□ 金 備
剛高中畢業的李杰(化名),2017年12月3日在某招聘網站,看到一則科技公司高薪招聘信息。李杰第二天就去公司面試。公司說他不懂業務,需要進行4個月的崗前培訓,交納6414元學費(1月22日《中國青年報》)。
以各種名目向剛畢業求職的學生設置培訓學習圈套的企業不算少。這些企業以幫助年輕人貸款完成培訓,以承諾培訓后可順利獲得高收入的工作為誘餌,可一般三四個月的培訓收費就兩三萬元,而且就算培訓的學員能完成培訓,企業承諾的高收入工作也成了無限期的拖延,最終令年輕的求職者“血本無歸”。
“一個科技公司,但不是一家有資質的培訓機構,為什么對外大肆開展培訓業務?”有人提出質疑。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用人單位以招聘為名收費一定是違法的,因為相關法律規定,企業作為用人單位,有給員工提供業務培訓的義務,上崗培訓不能收取任何費用。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企業應當承擔對本單位的職工和準備錄用的人員進行職業教育的費用。一句話企業組織員工培訓不能收費。
企業以招工為名,開展對求職者的培訓并收取不菲的費用,從一開始就涉嫌企業超范圍經營。但過去這種現象頗多,卻無人管理。企業主要目的并不是招工,而是組織學員學習,結果發生培訓市場亂象叢生,擾亂了市場秩序。經過多年的整治,這種以企業之名違規收取高額培訓費的現象減少了。何況培訓只能是正規的有資質的培訓機構所從事的工作,而不是企業所應該去盈利的業務,企業對職工的業務培訓是企業的義務。
的確,有些企業看到了就業市場追求高薪的動向,就以高薪招工為名,對前來應聘者說其因缺少相關的知識和經驗,需要經過培訓學習才能上崗。但兩三萬元培訓費不是青年人一時能拿出來的,企業又會幫助求職者貸款去參加培訓。這樣的“培訓騙局”早已被人們口誅筆伐,但又時不時冒出來。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對市場上企業假培訓真騙錢監管力度還不大。對于企業違規搞斂財的培訓,如果沒有新聞輿論監督,市場有關監管部門也不會前去查處。雖然近兩年假培訓真斂財的企業少多了,但仍不能杜絕這樣的事情發生。
對于這種破壞培訓市場的行徑,只要有冒頭的,就要堅決打擊。
責任編輯:zwj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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