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家保險機構1月被罰3039萬元
摘要: 繼2017年開出超過900張罰單、罰款1.5億元之后,今年保險業嚴監管再度升級。截至1月31日,保監系統開出的罰單金額合計已達3039.2萬元。其中,8家保險公司累計被罰過百萬元,
繼2017年開出超過900張罰單、罰款1.5億元之后,今年保險業嚴監管再度升級。截至1月31日,保監系統開出的罰單金額合計已達3039.2萬元。其中,8家保險公司累計被罰過百萬元,浙商財險以121萬元的罰款金額,成為1月單次機構罰金最多者。
50余家險企被“緊盯”
從中國保監會1月份公布的處罰信息來看,當月保險公司共領到103張罰單,50余家保險機構合計罰款2478.9萬元。
從1月首周的情況來看,各地保監局監管處罰力度強勁,2018年前5天共計發布44封行政處罰決定書,與2017年1月首周18張罰單的數據相比,增加了144%,處罰金額總數達到1237.5萬元。
在區域方面,44封行政處罰決定書來自于9個省市,其中,四川保監局處罰數量居首,在2018年前5天陸續發布13封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處罰機構包括永誠財險、太平財險、百年人壽、渤海財險、大地財險以及信泰人壽等6家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以及泓釧經紀、中領天盛以及盛大代理三家保險中介公司。
今年最早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北京保監局在1月2日發布2封處罰書。處罰出手頻率較高的還有福建和寧波保監局,1月2日,福建保監局發布5封行政處罰書。1月5日,寧波保監局集中發布7封行政處罰決定書。
此外,浙江保監局、山東保監局分別陸續發布4封行政處罰書;山西、安徽、海南保監局各發布3封行政處罰決定書。
從處罰原因來看,保險公司多因銷售誤導、產品設計不合規、車險套取費用、“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原因受處罰。
此外,另有31家保險中介機構合計收到38張罰單。總體來看,保險中介機構違規的原因比較多樣化,主要有編制虛假資料、財務數據不真實、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未按規定報告分支機構設立事項、未按規定管理業務檔案、超出核準的業務范圍從事業務活動等問題。
監管“牙齒”更鋒利
業內人士指出,2018年保險業從嚴監管態勢仍將持續,對主要責任人與機構“雙罰”可能會成為常態。在保監會主導開展的“治亂打非”專項行動下,今年監管機構的“牙齒”勢必更“鋒利”,各地保險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將不斷被曝光。
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張忠寧表示,做好今年保險監管工作,需要把防控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力爭用三年時間,有效防范化解處置保險業各項風險,提升全行業風險防范能力和水平,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公司、重點環節,打贏防控重大風險這場硬仗。
業內人士認為,監管嚴厲處罰違規事件,佐證2018年嚴控金融風險、嚴懲險企違規的監管思路,隨著金融去杠桿的深化以及后續資管新規的落地,未來將對行業資產擴張構成較大的壓力,同時將促進保險行業降低風險偏好,推動行業本源。
保監會相關人士透露,未來一大批保險新規還在路上,將修訂《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起草《保險公司治理監管辦法》,提升公司治理剛性約束,建立健全保險公司市場退出機制等。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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