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房頂長期漏水多次申請維修無果
摘要: □晚報記者 王永良本報訊“我的房子漏水近兩年,我多次找物業維修無果。”昨天,本報微友“AO多年后”在本報官微后臺留言稱,杏花園小區物業只收費而
□晚報記者 王永良
本報訊“我的房子漏水近兩年,我多次找物業維修無果。”昨天,本報微友“AO多年后”在本報官微后臺留言稱,杏花園小區物業只收費而不為業主辦事。
昨日記者采訪了微友“AO多年后”魏先生。魏先生告訴記者,杏花園小區位于市一五九大道中段。他于2013年搬進該小區,水電費由小區物業代收。他住在該小區三號樓二單元頂層,房屋從2016年開始漏水。當時,他去找過物業,物業說小區其他樓房也有漏水現象,等統計后,聯系開發商進行統一維修。
魏先生說:“2016年七八月的一場大雨后,我的主臥室出現漏水現象。我聯系物業維修時,物業一工作人員說,已經與開發商聯系過,讓我耐心等待。但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消息,無奈自己掏錢進行了維修。”
“前段時間下雨,我的臥室又出現漏水現象。我詢問物業何時能維修樓頂,物業說開發商正在聯系維修人員,近期就來維修,但直到現在也沒人來修。”魏先生說。
3月27日,記者就此事采訪了該小區物業人員。物業人員說此事他已經向物業經理反映,至于怎么維修他不太清楚。“該小區業主不是交有維修基金嗎?怎么不申請使用維修基金為大家解決房頂漏水的問題?”記者問。“維修基金在房管局,只有等房產證發下來,所有業主同意才可以用。”該物業人員說。
隨后,記者采訪了該小區物業負責人孟先生。孟先生說:“杏花園小區有兩棟樓是安置房,其他是商品房,直到現在該小區業主的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所以無法申請維修基金。”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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