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二十九批)
摘要: 駐馬店市汝南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60063反映情況:駐馬店市汝南縣東官莊鎮李塘大隊東邊有個養豬場,廢水直接排到旁邊的魚塘里,反映多次至今沒有得到解決。調查核實情
駐馬店市汝南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60063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汝南縣東官莊鎮李塘大隊東邊有個養豬場,廢水直接排到旁邊的魚塘里,反映多次至今沒有得到解決。
調查核實情況:群眾反映的養豬場為汝南縣外貿天中養殖有限公司官莊豬場,位于汝南縣東官莊鎮李塘村,場長張博,建于1990年,占地面積35畝,8棟豬舍。2016年在全省“雙違”整治中已通過縣政府備案。
該豬場目前養殖存欄生豬約1000頭,建設有治污設施。現場檢查時其治污設施運行正常。魚塘位于該豬場東側圍墻外約1米(占地約12畝),所有權歸東官莊鎮政府。1999年1月1日承包給官莊村村民馬紅偉,期限30年。2017年4月1日馬紅偉在承包期內把魚塘使用權租賃給汝南縣外貿天中養殖有限公司官莊豬場,租賃費用為每年9000元,承包期限為11年。2017年4月該豬場對魚塘進行改造,清除存水,底部進行防滲膜處理,改造成為豬場沼液儲存池,容積約20000m3。建成改造后即投入使用,豬場產生的廢水經場區內污染防治設施處理后排入進行改造的魚塘里(防滲處理的沼液儲存池)。反映“廢水直排到旁邊的魚塘里”問題屬實。
2017年12月20日,接到市轉辦群眾舉報電話反映 “汝南縣東官莊鎮李塘村外貿養殖場污水外排”問題后,市環境監察支隊和縣環保局成立聯合調查組于當日進行現場調查,發現該豬場由于沼氣袋破裂,導致污染防治設施無法正常運行,少量沼液溢出,汝南縣環保局要求其3日內對沼氣袋進行修復,12月22日整改到位,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對此汝南縣環保局對該企業立案查處,罰款3萬元。12月25日,汝南縣外貿總公司對該豬場法人尹永紀進行追責處理,免去該場場長職務。2018年2月26日,接市長熱線服務中心擬轉交汝南縣辦理反映“汝南縣東官莊鎮李塘村外貿養殖場污水外排”轉辦件,縣環保局監察大隊聯合東官莊鎮政府進行調查,調查結果為該場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廢水沒有外排。
處理及整改情況:東官莊鎮政府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引導企業科學治污。縣農牧局加強對養殖企業廢物利用的指導和服務,提高綜合利用的水平。縣環保局加強對養殖企業執法監管,增加日常巡查監督,確保污染物無害化處置,各項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對全縣所有養殖企業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規范引導,防止污染。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駐馬店市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1日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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