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三十三批)
摘要: 駐馬店市上蔡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290185反映情況:我曾三次通過電話或信件向中央環保督察組舉報上蔡縣大路李鄉新莊農場附近有兩個養豬場,污水直接排出。就在我們給你
駐馬店市上蔡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290185
反映情況:我曾三次通過電話或信件向中央環保督察組舉報上蔡縣大路李鄉新莊農場附近有兩個養豬場,污水直接排出。就在我們給你們反映后,他們只是開溝把污染流到我們的耕地上,再滲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資源,把周邊的污染水溝用樹枝雜草蓋了一下。但問題根本得不到任何解決,現在水溝又是滿滿的糞便污水。再次懇清督察組專人跟蹤處理,取締這黑心養豬場,還我們潔凈的生活環境和地下水資源。對公示結果不滿意。
調查核實情況:上蔡縣宏偉種豬有限公司始建于2008年,現存母豬和仔豬共3100頭,法人周小龍,建有治污設施,有環評審批和環保驗收手續。上蔡縣富潤成養殖有限公司現存欄生豬2300頭,法人李耀坤,建有治污設施,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備案申請表于2016年12月備案。兩家企業距離最近的村莊大路李鄉陳橋村約2000米,符合養殖企業《村鎮規劃衛生標準(GB18055-2000)》以及《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規定的衛生防護距離。
本次舉報是第四次舉報“新莊農場附近兩個養豬場”污染問題。現場調查顯示,兩家企業治污設施運轉正常,調查人員對兩家企業場區四周及周邊農田反復巡查,沒有發現糞污外排口及外排行為。反映“三次通過電話或信件向中央環保督察組舉報上蔡縣大路李鄉新莊農場附近有兩個養豬場”屬實,但并不存在“污水直接排出”現象。
現場檢查中,兩家企業和西上公路之間耕地“開溝”為企業自身流轉或租賃農田施肥所建的沼液暫存池,養殖場糞水經沼氣池發酵處理達到施肥條件后抽運至池內用于周邊農田施肥,池內用厚塑料膜做防滲處理。兩家企業場區內各建有自備井一眼,作為企業生活飲用水源。2018年6月13日縣衛生防疫部門對兩家企業自備井水質取樣化驗,各項檢測指標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縣環境監測站6月15日對距離兩家企業最近的上蔡縣狀元紅酒廠廠區自備井水取樣化驗,其水質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反映兩家企業“開溝” 建設沼液暫存池屬實,但并沒有污染地下水資源。
兩家企業旁邊各有一條水溝,接納周邊雨水,溝內水體不流動,隨季節變化溝內水量時多時少。宏偉種豬公司門前水溝兩側長滿青草,潤富成養殖公司北側水溝兩側種植有兩排楊樹。現場檢查沒有發現糞污排入水溝,也沒有用樹枝雜草掩蓋痕跡。經縣環境監測站2018年6月28、29日對兩家公司外水溝采樣化驗,COD、氨氮均低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環保、畜牧等部門一直嚴格履行對養殖企業監管職責,全力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保障群眾地下水資源和生活環境的安全,環保及畜牧現場檢查記錄顯示,兩家企業治污設施運行正常,沒有糞污直排現象。兩家企業周邊其余溝渠沒有發現養殖場直接排污行為,溝渠內也沒有養殖糞污存在。反映“把周邊的污染水溝用樹枝雜草蓋了一下,但問題根本得不到任何解決,現在水溝又是滿滿的糞便污水”問題不屬實。
本次舉報與第八批X410000201806080058、第十批X410000201806080035、第二十九批X410000201806260057舉報問題相同,現已整改落實并經省、市環保督查組現場核查通過,屬重復舉報。
處理及整改情況:
責令兩家企業對其場區內糞便晾曬棚及糞污收集處理池加大除臭劑的投放量,控制臭氣影響程度。
責令縣畜牧局和環保局對兩家企業加強監管,加大現場巡查和突擊檢查頻次,保證其治污設施正常運行,防止直排污染環境。
責令大路李鄉政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兩家公司加大巡查監管力度。
針對群眾所擔心的地下水質污染風險,將加大兩家公司生產生活區域及廠區外周邊地下水質取樣檢測頻次,每年不少于兩次,提高地下水污染風險預警水平。
上蔡縣將強化養殖企業法人主體責任落實,切實履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時維護更新治污設施,及時收集、貯存、清運糞污和病死畜禽,確保養殖廢棄物有效處理;建立養殖場日常自查制度,對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建立縣、鄉、村三級畜禽養殖污染防控網格化巡查網,構建巡查、抽查和督查聯動機制,保持高壓態勢。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駐馬店市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4日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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