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三十四批)
摘要: 駐馬店市驛城區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300054反映情況:駐馬店市驛城區水屯鎮田莊村,訴求人的養豬場屬于規模化養殖,環保設施已全部上齊只是環評手續還未辦,鎮政府在5月
駐馬店市驛城區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300054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驛城區水屯鎮田莊村,訴求人的養豬場屬于規模化養殖,環保設施已全部上齊只是環評手續還未辦,鎮政府在5月底向其下達通知,讓其三天內將生豬全部處理完,區環保局楊隊長稱處理不完就要將訴求人抓走判刑并將豬場鏟平,目前已將生豬賤賣了30多萬元請問這個損失誰來賠付。
調查核實情況:駐馬店市驛城區水屯鎮民健養殖場位于駐馬店市驛城區水屯鎮田莊村王化寺,經營者胡清民,已于2018年6月8日自行清養。
經調查,2018年5月30日驛城區環保局和水屯鎮政府工作人員現場測量,該養殖場距練江河310米。根據驛政辦[2016]116號文(練江河、開源河、六支渠、黃酉河、汝河及主要支流兩側各外延500米區域內為禁養區),該養殖場在禁養區。5月31日,鎮農業服務中心對該養殖場下達了關停通知,要求其在6月3日前將生豬全部清養完畢。后在區環保局和區畜牧局共同參與和督導下,該養殖場已于6月8日清養關閉。反映“驛城區水屯鎮田莊村訴求人的養豬場屬于規模化養殖,環保設施已全部上齊只是環評手續還未辦,鎮政府在5月底向其下達通知,讓其三天內將生豬全部處理完”問題屬實。
經調查,由于該養殖場在禁養區內驛城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勸導其自行清養搬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反映“區環保局楊隊長稱處理不完就要將訴求人抓走判刑并將豬場鏟平”問題不屬實。
反映“目前已將生豬賤賣了30多萬元請問這個損失誰來賠付”問題。根據《駐馬店驛城區政府關于印發驛城區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戶關閉搬遷獎補實施方案的通知》(驛政辦[2017]97號文件)精神,對于符合獎補條件的養殖場戶按圈舍面積予以獎補。圈舍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獎補標準按60元/平方米;1000平方米以下,獎補標準按50元/平方米。圈舍面積由財政局、畜牧局和鄉鎮(街道辦)三方組成聯合核查組予以確認,獎補資金分別由區、鄉鎮(街道辦)按2:1的比例配套落實。經現場調查,該養殖戶未按獎補規定拆除到位,待拆除到位后予以補償。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
按照區政府關于養殖場戶關閉搬遷獎補有關政策,確認符合獎補條件,養殖圈舍拆除后15天內予以補償到位,以減少養殖戶主的經濟損失。
驛城區畜牧局等相關單位從7月1日起加大對轄區內禁養區設定的意義、范圍和禁養區內禁止養殖的宣傳教育力度,廣泛開展環保“五進”活動,提高人民群眾的知曉率。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駐馬店市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6日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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