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 一暴力妨害公務的男子被刑拘
通訊員 劉 真本報訊近日,西平警方在舞鋼警方的配合下,將暴力妨害民警執行公務的犯罪嫌疑人翟某抓獲。
據了解,4月2日22時許,西平縣公安局出山派出所民警帶領輔警在出山鎮油坊溝村處置一起糾紛時,遭到當事人翟某等人的無理阻撓,一名輔警被翟某毆打致傷。
案件發生后,西平縣公安局迅速啟動維權快速反應機制,指令督察大隊、治安大隊聯合成立專案組全力偵辦。
4月1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翟某被抓獲歸案。目前,涉嫌暴力妨害公務的犯罪嫌疑人翟某已被西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察執法權威不容挑釁,維護執法者的尊嚴就是維護共和國法治的尊嚴。西平縣公安局堅決依法打擊暴力襲警、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嚴肅追究襲警辱警人員的法律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事業單位人員受委托執行行政執法職務時,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民警等國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警方提醒:配合公安機關執法,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對現場民警的要求,必須無條件服從,即使對執法活動有異議,也不能現場阻礙,更不得辱罵毆打警察。當事人或其他人員如果認為人民警察在執行職務時的行為不當,可事后依法進行投訴,但在執法現場,服從警察就是尊重法律,公民必須絕對服從警察指揮。
責任編輯:xuming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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