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森林公安局開展“春季行動”
摘要:本次行動該縣森林公安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注重案件摸排、受理、立案、偵查(調查)、審查、移送、起訴等環節...
駐馬店網訊(記者 王顥晨 通訊員尹培義 邱永保)近日,泌陽縣森林公安局開展以打擊涉林違法犯罪為主要內容的“春季行動”。
本次行動該縣森林公安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注重案件摸排、受理、立案、偵查(調查)、審查、移送、起訴等環節質量,堅持有警必處、有案必立、立案必查、快偵快查,依法打擊各類渋林違法犯罪。
據初步統計,自開展“春節行動“以來,該局共出動警力146人次,車輛121臺次,清理林地臨時搭建2處,清理木材加工場所4處,巡查濕地、野生動物活動區域38處,收到群眾舉報線索3條,排查和消除林區火災隱患3個,查辦各類涉林案件28起,其中:林業行政案件7起,治安案件3起,刑事案件立案18起,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20多萬元。
該縣此次“春季行動”的開展,有力地打擊了各類涉林違法犯罪,有效的保護了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國土綠化和生態美麗泌陽建設成果進一步鞏固發展。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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