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2020年全域禁放煙花爆竹
□全媒體記者 呂春芳
本報訊 近日,記者獲悉,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污染,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驛城區政府決定劃定煙花爆竹禁放范圍,1月2日起,驛城區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禁放范圍:驛城區全區,即轄區內的所有鄉鎮、街道行政區域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在禁放范圍內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
禁放范圍內的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直各單位,應當將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和督促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遵守本通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物業服務企業、網格員,應當做好本單位、本轄區禁放煙花爆竹的工作。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及各類學校,應當做好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公安機關要依法嚴管,違反本通告擅自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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