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納失限高” 失信“老賴”主動履行
摘要:4月24日,“失蹤”幾年一直拒不履行執行款的被執行人孫某,突然來到汝南縣法院執行局,表示愿意立即履行執行款及訴訟費,再也不敢躲避執行了,請求能盡快解除對他的“限高”“失信”。
駐馬店網訊(記者 熊國森 通訊員 郭旗)4月24日,“失蹤”幾年一直拒不履行執行款的被執行人孫某,突然來到汝南縣法院執行局,表示愿意立即履行執行款及訴訟費,再也不敢躲避執行了,請求能盡快解除對他的“限高”“失信”。
另一被執行人陸某當天也趕到汝南縣法院,當場履行全部罰金5000元,繳納退賠款46000元,并且一次性履行到位,也請求法院解除對他們的“限高”“失信”。
由于“限高”“失信”的震懾力,兩起“僵尸”案件至此圓滿執結。
法律裁判文書生效后,一些被執行人卻置若罔聞,甚至刻意躲避,跟執行法官玩失蹤。
針對這些被執行人種種表現,汝南縣人民法院依法將他們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且限制高消費,使其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并且外出旅行都無法乘坐飛機和高鐵。
責任編輯: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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