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司法局落實刑滿釋放人員必接必送制度
摘要:回到劉某家后,象河鄉司法所工作人員向劉某及其家人講解了國家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的有關政策,并與本人簽訂了《安置幫教協議書》,建立了安置幫教檔案,鼓勵劉某要在黨委政府、司法所、家人朋友的關心支持下,重新樹立生活的信心,鼓起新生的風帆,自立自強,自食其力,做一個對家庭負責任,...
駐馬店網訊(記者 徐 明 通訊員 曹恒磊)8月19日上午,泌陽縣司法局工作人員來到豫南監獄,將象河鄉刑滿釋放人員劉某接送回家,實現無縫對接。進一步貫徹落實了刑滿釋放人員必接必送制度,加強了對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
劉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2020年8月19日在豫南監獄服刑期滿。回到劉某家后,象河鄉司法所工作人員向劉某及其家人講解了國家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的有關政策,并與本人簽訂了《安置幫教協議書》,建立了安置幫教檔案,鼓勵劉某要在黨委政府、司法所、家人朋友的關心支持下,重新樹立生活的信心,鼓起新生的風帆,自立自強,自食其力,做一個對家庭負責任,對社會有貢獻的守法的公民。
刑滿釋放人員管理的無縫對接,能有效減少脫管漏管,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為安置幫教工作的后續開展打下堅實基礎。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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