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鳥群眾將小貓頭鷹送森林民警
摘要:因為王先生知道這是只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后幾經了解和詢問最終把貓頭鷹送到了汝南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值班民警對王先生的愛心之舉深表感謝和贊賞,并表示待喂養幾天后,具備放生條件了再進行野外放生。臨走時,王先生輕輕的撫摸了一下紙箱中的這只小貓頭鷹,表現出幾分不舍、幾分期望。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徐小斌)“可找到你們森林公安民警了,這是我昨天下午救助的一只小鳥,像是個貓頭鷹,現在交給你們”。2021年5月6日晚6時許,一名青年男子懷抱個紙箱子,急沖沖的來到汝南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值班室對值班民警說。
這名男子詳細的向值班民警講述著事情的經過。原來,這名男子姓王,家住駐馬店市驛城區。5月5日下午3點多,王先生驅車到汝南縣辦事,在王崗至余店縣鄉公路上發現了這只不會飛的小貓頭鷹。當時公路上來往車輛較多,王先生怕車輛碾壓,就把貓頭鷹放到了車上,帶回了家。當時貓頭鷹的精神狀態很差,王先生買來了新鮮的肉絲,在家悉心照料了一天后,精神好了許多。因為王先生知道這是只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后幾經了解和詢問最終把貓頭鷹送到了汝南縣公安局森林分局。
值班民警對王先生的愛心之舉深表感謝和贊賞,并表示待喂養幾天后,具備放生條件了再進行野外放生。臨走時,王先生輕輕的撫摸了一下紙箱中的這只小貓頭鷹,表現出幾分不舍、幾分期望。
森林警察提醒廣大民眾:生態興則文明興,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人類自己,共護和諧生態、共建美好家園。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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