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人民法院:“問診式”調解 成功化解7起物業糾紛
駐馬店網訊 (記者 徐小防 通訊員 王 寧)近日,新蔡法院通過“問診式”訴前調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七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2021年9月9日,新蔡縣某物業公司向新蔡法院立案庭提交七份立案材料,要求被告七戶業主支付物業管理費共計八千余元,并且該物業公司委托
訴訟代理人表示,他們還要向該小區百余名業主追收拖欠的物業費。
新蔡法院立案庭庭長李征光了解情況后,立即與被告七戶業主取得聯系,考慮到糾紛數量多、訴訟標的額小、涉及人群多、業主反應大,如果采取傳
統的受理、立案、送達、開庭、宣判方式,一判了之,不僅不利于化解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也會增加業主訴累,為避免上述問題,切實做到司法
為民,新蔡法院堅持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在征得原、被告的同意后,決定將案件移交至訴前調解中心。
上訴七起案件委派至調解員馬琳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馬琳與業主面對面交談,耐心傾聽每一位業主意見,用“大白話”通過“嘮家常”
方式與業主溝通,“對癥下藥”。經了解,大多數業主未及時支付物業費的主要原因是對物業公司管理服務不滿,或是物業收費標準前后不一致,但
具體情形各有不同。調解員因案制宜,針對不同情形分別開展“問診式”調解,釋之以法、曉以利弊,消除業主抵觸情緒,引導業主合理表達訴求;
針對物業服務過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物業公司要耐心聽取意見,切實提升物業服務質量。
經過現場協調,最終物業公司與七戶業主達成一致意見,現七戶業主均已主動向物業公司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支付了物業費,物業公司向七戶業主分
別出具了收據,且向新蔡法院申請撤訴。至此,該七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成功化解,雙方的合法權益均得到充分保障。
物業糾紛在當今并不少見,面對涉及業主人數眾多的糾紛,找到物業公司和業主均認可的解決方式至關重要。新蔡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該小區的七
起物業糾紛,不僅解決了業主和物業公司的切實問題,也或可成為此后解決此類物業糾紛的一個藍本。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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