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力爭五年實現學法用法示范戶覆蓋每個行政村
摘要:《實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強對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的跟蹤調研和監測評估,及時掌握示范戶的學法用法和示范帶動情況。
記者昨日從省政府獲悉,我省印發《河南省培育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實施方案》,要求力爭用5年時間,實現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覆蓋到全省每個行政村。
《實施方案》提出,從2022年開始,每年組織一次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認定工作。以居住在行政村的農村住戶為主體,優先從“法律明白人”、村干部、村婦聯執委、網格員、人民調解員、村民小組長、退役軍人、黨員、“五老”人員(老干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范)、新鄉賢,以及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經營者和其他熱心公益事業人員所在的農村住戶中遴選。鼓勵“法律明白人”兼任“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經過村初選、鄉審查、縣審定后確定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人選,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對通過認定的示范戶登記造冊、頒發標志牌。
《實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強對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的跟蹤調研和監測評估,及時掌握示范戶的學法用法和示范帶動情況。對發生嚴重違法行為或其他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要及時予以調整。對應當注銷或撤銷示范戶稱號的,由村委會提出,經鄉(鎮)人民政府初審,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審定后,分別逐級報市級和省級農業農村、司法行政部門備案,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注銷或撤銷示范戶稱號并收回標志牌,并在村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記者 李娜)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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