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擬加大力度規范移動智能 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
摘要:此外,生產企業應完善移動智能終端權限管理機制,提升操作系統安全性,采取技術措施預防在產品流通環節發生置換操作系統或安裝應用軟件的行為。征求意見稿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加強對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的監督檢查。
新華社北京2月17日電 記者17日從工業和信息化部了解到,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會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起草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應遵循依法合規、用戶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則,依法維護用戶知情權、選擇權,保障用戶合法權益。
征求意見稿提出,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是指由移動智能終端生產企業預置,在移動智能終端主屏幕或輔助屏幕界面內存在用戶交互入口,為滿足用戶不同的應用需求而提供的、可獨立使用的軟件程序。
征求意見稿明確,生產企業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預置應用軟件均可卸載,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
此外,生產企業應完善移動智能終端權限管理機制,提升操作系統安全性,采取技術措施預防在產品流通環節發生置換操作系統或安裝應用軟件的行為。
征求意見稿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加強對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的監督檢查。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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