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關于開發區1名密切接觸者活動軌跡的緊急提醒
2022年2月26日,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協查函:我市王某某與北京市2月22日報告的1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有同時空密切接觸,目前王某某已經被送往集中隔離點隔離檢測。現將有關王某某的活動情況通報如下,請與密切接觸者有時空交集的市民朋友,加強自我健康監測,如果出現不明原因發熱、干咳等疑似癥狀時,及時到就近的發熱門診進行排查診斷。
王某某,2022年2月21日從石家莊乘坐G502次列車07車02F至保定,與北京確診病例同車廂。2月24日乘坐G519次列車2車廂07F于20:43到達駐馬店西站。21:03乘坐出租車到達雪松路藍鯨酒店。21:19乘坐出租車到達新瑪特北門對面柳州螺螄粉店吃晚飯, 21:58乘坐出租車返回酒店。
2月25日未外出,預訂外賣送至賓館房間門口,與外賣配送人員無接觸。
2月26日14:40乘出租車到達新瑪特北門樓下來御來三汁燜鍋店吃午飯,15:43乘三輪車到達玖隆茂負一樓娃娃機處抓娃娃,17:05乘出租車到達酒店,17:30步行至雪松路愛家百貨門口當代名剪店剪頭發,18:40乘坐出租車到達皇家驛站,在南區中心廣場吃小吃,21:16乘坐出租車到達酒店。
2月27日下午被送至格林豪泰酒店定點隔離。
駐馬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28日
責任編輯:高元元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