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回收藏品” 51位老人被騙300余萬元
駐馬店網訊(記者 劉金霞 通訊員 劉輝)很多老年人愛好收藏,并且舍得為此投入時間和金錢,不法分子因此盯上老年人的錢袋子,先讓人冒充藝術中心工作人員向老人兜售藏品,然后再以港商身份回收指定藏品,先后騙取51名老年人300余萬元。昨日,記者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結一起被害人大多為老年人的收藏品詐騙案,判處主犯李某等8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六個月不等刑罰。
據悉,2018年3月以來,李某伙同徐某、江某、張某、譚某、譚某某、劉某、卞某等人預謀實施詐騙。李某利用非法渠道獲得被害人身份、電話號碼等信息,安排同伙使用特定的套路和話術實施詐騙。李某冒充上海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工作人員“陳杰”給被害人打電話,問是否需要購買收藏品,伙同另一被告人冒充的香港商人“龍德雨”,以高價回收指定的收藏品為由,誘騙被害人高價購買指定的收藏品。
另外由人冒充上海國際文化藝術發展中心工作人員“袁海”給被害人打電話,稱可以把被害人手中的收藏品放到網上拍賣,隨后“龍德雨”稱欲高價收購其收藏品,但需辦理“國際授權證書”、稅卡等才能交易,從而收取高額費用。
據悉,51名被害人中除6名60后外,其余45名均為50后、40后、30后,被騙錢財300余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由李某從網上購買用于詐騙的物品等,先后召集劉某、徐某、譚某、張某、江某、譚某某、卞某等人,使用固定的詐騙話術通過撥打電話,誘騙被害人按照相應套路購買收藏品、證書等,從而達到占有被害人錢財的目的,詐騙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遂依法以詐騙罪判處李某等8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六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
市中級人民法院提醒老年朋友,要提升防范意識,不泄露個人信息,不貪圖小恩小惠,陌生來電不輕信,轉賬匯款先核實,投資前一定要和子女商量。如發現被騙,要及時止損,保留證據,立即報警。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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