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人民法院:法官辦好案彰顯正義 群眾送錦旗表謝意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張韋韋)10月12日,駐馬店市驛城區錦之程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劉帥楠來到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給康兵法官送來一面書寫著“正氣浩然、司法楷模,廉潔公正、傾心為民”的錦旗,對康兵法官秉公辦案、為群眾辦實事的精神表示感謝。
隨著國家“雙減”政策落地生根,各地教育培訓機構面臨轉型的陣痛,不同程度陷入經營難的境地。2021年9月15日,驛城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原告駐馬店市驛城區錦之程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與被告河南藍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駐馬店市中原大酒店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
該案件系國家“雙減”政策出臺后,出現的新類型案件,社會關注度高、示范意義強。康兵法官主辦該案件后,認真研判國家政策,在案件審判過程中,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最大限度減少雙方的損失。但鑒于雙方矛盾較深、爭議較大,未調解成功。后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及時作出判決,確認原告駐馬店市驛城區錦之程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與被告河南藍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租賃合同關系于2021年10月15日解除;限被告河南藍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駐馬店市驛城區錦之程培訓學校有限公司退還租金55561.64元、租房押金100000元;限第三人駐馬店市中原大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駐馬店市驛城區錦之程培訓學校有限公司退還管理服務費55561.64元;駁回原告駐馬店市驛城區錦之程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后,被告提起上訴。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對本院判決予以維持。案件生效后,被告積極履行,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一面鮮紅的錦旗,是人民群眾對驛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支持和認可,也是驛城區人民法院貫徹落實為群眾辦實事精神的縮影。康兵法官表示,其將繼續踐行司法為民的宗旨,不斷提升為群眾辦實事的司法能力,維護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權威。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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