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人民法院:土地承包引糾紛 法官調解化干戈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李軍)“法官,我愿意現場退款!”3月8日,西平縣人民法院譚店法庭成功調結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糾紛案件,解決了群眾的矛盾糾紛,獲得當事人的一致贊譽。
據悉,權寨鎮某村村民武某將土地承包給某公司,雙方簽訂《土地承包經營合同》,但是武某隨后在該土地上進行了耕種,未將土地交付給某公司,后多次經村委會調解未果,該公司無奈之下將武某訴至本院。
為了及時化解原被告之間的矛盾,盡快恢復土地使用,承辦法官李軍實地勘驗涉案土地,并組織原被告進行調解。從釋明《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相關規定,到引導當事人進行換位思考,讓他們知其意、悟其理,最終促使原被告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一致協議,武某收回土地,并對土地承包經營款現場予以退還。
承辦法官李軍表示:“案件順利完結,既沒有耽誤村民的耕種,也讓公司及時止損,雙方互利共贏,自己心里的石頭也落了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矛盾糾紛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基本內涵。下一步,西平縣人民法院將繼續把“楓橋經驗”樹為工作的一面旗幟,發揮法庭前沿陣地的優勢,就地多元化解糾紛,積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切實維護轄區社會穩定經濟發展。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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