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兩起檢察案例入選保護黃河水安全全國典型案例
摘要:在靈寶市姚某強非法盜采黃河支流河砂刑事公訴案中,被告人姚某強在未取得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雇用人員在靈寶市某黃河支流河道非法采砂。我省檢察機關督促整治跨省界浮舟侵占黃河干流河道行政公益訴訟案是一起運用一體化工作機制辦理的典型案件。
在4月12日舉行的首屆服務保障黃河國家戰略檢察論壇上,最高檢、水利部聯合發布了11件檢察監督與水行政執法協同保護黃河水安全典型案例,河南省靈寶市姚某強非法盜采黃河支流河砂刑事公訴案、河南省檢察機關督促整治跨省界浮舟侵占黃河干流河道行政公益訴訟案入選,展現了我省共同抓好黃河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的實踐成效。
在靈寶市姚某強非法盜采黃河支流河砂刑事公訴案中,被告人姚某強在未取得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雇用人員在靈寶市某黃河支流河道非法采砂。洛陽鐵路運輸檢察院應公安部門邀請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收集固定銷贓數額等證據。今年1月,洛陽鐵檢院對姚某強以非法采礦罪向鄭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公訴,姚某強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洛陽鐵檢院還依法向當地政府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建議加大巡查力度,加強協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目前,該地持續多年的采砂亂象已得到有效遏制。最高檢認為,該案件辦理中,檢察機關積極發揮訴前引導作用,積極開展釋法說理,有力懲戒犯罪的同時,以個案辦理推動類案整治,達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彰顯了檢察機關在黃河生態保護中的擔當和作為。
我省檢察機關督促整治跨省界浮舟侵占黃河干流河道行政公益訴訟案是一起運用一體化工作機制辦理的典型案件。濮陽市和山東省菏澤市交界的黃河灘岸邊曾堆積著數千噸浮舟,影響行洪安全;水利部河長制湖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門向黃河水利委員會下發督辦通知書;該線索由黃河河務局移送至河南省檢察院。鑒于問題存續時間較長且涉及兩省兩縣,河南省檢察院經研判后啟動一體化辦案機制,指導鄭州鐵路運輸分院進行辦理;鄭州鐵檢分院向當地政府發出檢察建議,在各級檢察機關、水利部門、河務部門及濮陽縣政府共同努力下,該案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最高檢認為,檢察機關在該案中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充分發揮一體化工作機制優勢,依托“河長+檢察長”制與河長制成員單位密切配合,協同治理,為維護黃河安瀾作出積極貢獻。(記者 周曉荷)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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