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城管:“首違不罰”——溫度執法 讓營商環境更優化
駐馬店網訊(記者 鄧丹華 通訊員 王淇)近日,汝南縣城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某商戶裝修門店未按照規定操作,違反了《駐馬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執法人員當場向該商戶指出了違法行為,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并立案調查。經進一步核實,該商戶首次發生此類違法行為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符合不予處罰情形,汝南縣城市管理局據此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這次‘首違不罰’的經歷,讓俺感受到城管執法的溫度,今后俺一定規范經營,為汝南營商環境添活力。”商戶感謝地說道。
城管局通過依法開展“首違不罰”,讓城市管理執法“尺度”和“溫度”有機結合。城管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首違免罰”的人性化管理措施施行以來,減少了執法者與商戶的沖突,拉近了與群眾的距離,提高了商戶維護市容環境的自覺性,促進了整潔、衛生、和諧城市環境建設。
近年來,汝南縣城市管理局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把實現好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杜絕任性執法和違規執法,保障執法對象合法權益,尊重執法對象,多溝通、善說服、慎處罰,堅持“721”工作法(即:讓70%的問題用服務手段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手段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手段解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促進文明執法,為優化汝南縣營商環境,建設“三縣一家園”做出了積極貢獻。
責任編輯:鄧丹華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