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一二三四”工作法繪制新時代新“楓”景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左龍飛)為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努力實現案件受理數量逐年遞減目標,近年來,汝南縣人民法院秉承“調解優先、能調盡調、善調快調”原則,以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契機,認真分析研判基層訴源治理的新形勢、新局面、新任務,以“一二三四”工作法積極融入基層治理體系,今年1至8月,全縣訴前分流糾紛2866件,訴前調解成功1796件,裁定確認調解協議效力141 件;訴訟結案4712件,民事案件調解1316件,撤訴938件,調解率31.25%,撤訴率22.27%。其中老君廟法庭實現案件結案率、案件調解撤訴率逐年遞增,發回改判率逐年遞減的良好工作業績,被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全省首批“楓橋式人民法庭”并記集體二等功。汝南縣人民法院全體干警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精心繪制出一幅新時代學習楓橋經驗的新畫卷。
堅持一個引領,推動“黨建+審判”深度融合。以黨建引領人民法庭整體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人民法庭的戰斗堡壘作用,發揚黨員干警在訴訟服務、司法辦案、日常工作中的模范帶頭作用,以“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為契機,將黨建與審判業務深度融合。三門閘、金鋪、三橋、梁祝、老君廟五個人民法庭在“全面開花”的基礎上“重點結果”。縣人民法院將首批 “楓橋式人民法庭”老君廟法庭打造成樣板間,為其他法庭樹立標桿。今年1至8月,該庭訴前分流糾紛369件,訴前調解成功197件,裁定確認調解協議效力27件;訴訟結案557件,調解253件,撤訴85件;調解率45.42%,撤訴率15.36%。與往年同期相比,實現了案件結案率、案件調解撤訴率逐年遞增,發回改判率逐年遞減的優秀工作業績。
“法庭干警真中,幫了我們大忙!”提起法庭干警幫助處理糾紛的事兒,老君廟鎮杜莊村支書李中偉豎起大拇指:去年12月,杜莊村發生一起宅基糾紛,雙方情緒激動,互不相讓,矛盾隨時有可能激化。情急之下,村干部請求法庭干警參與調處。法庭庭長葉宸等迅速趕往現場,與雙方當事人當面鼓對面鑼,經過一番耐心細致明理說法,最終促使雙方握手言和,從而使一起有可能引發民轉刑的矛盾糾紛消弭于無形。
深化兩項舉措,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一是訴前調解促和諧。在處理矛盾糾紛的過程中,將工作重心移至訴前,充分運行“調解+司法確認”的模式,對達成調解協議的案件及時進行司法確認,實現調解結果與司法確認無縫銜接。今年1至6月,全縣法庭訴前調解成功1345件,調解成功率為66.03%。在訴訟審理中,樹牢人民滿意這一執法辦案終極目標,最大限度減少矛盾對抗,形成“調解優先,訴訟斷后”糾紛化解格局。
今年7月,汝南縣人民法院金鋪法庭受理了一起案件:原告王某到被告李某經營的超市購物,由于超市斜坡臺階光滑,導致王某不慎摔傷住院19天,花費醫療費1萬余元。雙方多次協商未能達成賠償協議,后王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5萬余元。承辦法官張巖受理案件后,為避免雙方因案涉糾紛及鑒定問題久拖不決,導致矛盾擴大化,本著“調解優先,以和為貴”的原則,迅速趕往超市勘查事故現場、固定證據材料。3天時間里,張巖通過電話調解、現場調解、法庭調解,耐心安撫雙方情緒,釋法析理,明確責任。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李某賠付原告王某醫療費及后續手術費29000元,雙方握手言和。本案在法官的努力下得以快速調解結案,既節約了訴訟成本,又減輕了群眾訴累,按下了司法為民的“快捷鍵”。
二是判后答疑定紛爭。研究制定《關于開展百日質效提升專項行動的實施細則》,建立判后答疑司法釋明制度,全方位做好當事人服判息訴工作,推動審判工作從“結案了事”向“案結事了”的根本轉變。案件不分大小,件件都要辦好。在每個案件判決后通過電話聯系、上門走訪等方式,聽取當事人、村干部、關系親密家屬的意見,詢問當事人的思想、生活狀況,做好引導,確保矛盾能得到積極解決和消除,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滿意度。
組建三個平臺,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組建“智慧平臺”。利用手機微信、訴訟服務網等常態化實行網上跨域立案、遠程送達、調解、開庭,避免當事人來回奔波,減輕當事人訴累。運用移動微法院和云間開庭app,及時進行證據交換、調解、開庭,縮短辦案周期。
組建“協作平臺”。研究制定《人民法庭與轄區派出所、司法所聯動聯調共建工作方案》,設立人民法庭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互聯互通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即時開展矛盾化解。2022年9月,老君廟法庭接到派出所電話,稱兩天前發生的一起雇傭關系引發的傷亡事故,雙方因賠償問題發生沖突,受害人家屬準備將死者遺體運送到對方家中,請求法庭派員合力化解。該庭立即派員趕往事發現場,展開訴前調解。經過耐心的法律釋明和反復調處,當晚23時,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并當場履行,使這起可能引發惡性事件的糾紛,在訴前及時得以化解。
今年以來,汝南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肖萌菊多次到五個法庭所在轄區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主持召開由鄉鎮(街)領導和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干警等參加的基層治理協調會,有效地促進了聯調聯動機制的建立與作用發揮。今年1至6月份,基層治理單位受理糾紛162件,化解成功率100%。
組建“調解平臺”,助推訴源治理。轄區法庭干警與村(居)委干部、人民調解員參加的“1+1+1”調解平臺,“三位一體”合力調處。推行人民法庭與“五老”協會共同調處家事、鄰里糾紛的“1+1”模式,有效化解家事和鄰里糾紛。今年1至8月,汝南縣人民法院依托上述平臺,有效化解轄區內矛盾糾紛1930余起,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45.91%,較好地實現了案結事了的效果。
堅持四個結合,多方聯動促矛盾化解。一是與黨委政府結合。積極爭取縣委、政府支持,人民調解員經費由縣財政定期撥付,充分調動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建議汝南縣委政法委將“萬人成訟率”納入各鄉鎮街道平安建設工作考核內容,并在2023年全縣平安建設工作推進會上,首次對“萬人成訟率”不達標的鄉(鎮)、街道辦進行了通報。
二是與基層政法單位結合。主動將多元化解工作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聯合縣委政法委等部門先后出臺了有關訴源治理等13個規范性文件。與鄉鎮(街道)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就矛盾糾紛的預防、排查、化解等工作協調配合,努力實現“非必要不成訟、雖成訟即時終”的治理效果。
三是與優化營商環境結合。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積極提升“執行合同”“辦理破產”等優化營商環境指標。今年1—8月,買賣合同審理用時平均23.16天,首執執行案件平均用時48.87天,簡易程序適用率95.82%,小額程序適用率42.3%,均位于全市法院前列。
四是與普法宣傳結合。堅持“請進來”,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干部群眾、在校大學生走進法庭,使法庭成為基層法治教育的課堂。主動“走出去”,將“審判臺”設在村委會、文化廣場、群眾家中,以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靈活生動地宣傳政策法律。
“法庭作為司法為民的最前沿,必須以人民群眾聽得懂、看得見、易接受的方式來開展工作。”肖萌菊表示,人民法庭是深入百姓的法治觸角,與群眾關系緊密,必須堅持人民至上理念,踐行司法為民宗旨,讓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貢獻。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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