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生鮮燈” 還原“真本色”
駐馬店網訊(記者 梁博涵 楊濤 通訊員 代子涵)超市紅潤新鮮的豬肉,回家后卻口感很差;青翠無比的蔬菜,回家后卻變了樣……其實,這一切都是“生鮮燈”美顏的緣故。12月1日,食用農產品市場將全面禁止使用“生鮮燈”。為此,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市場監管分局積極開展禁用“生鮮燈”專項排查整治工作。
此次專項行動共分為自查整改和全面檢查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開展自查整改,連日來,執法人員向經營戶發放《關于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的提醒函》,宣傳相關要求,告知經營者禁用“生鮮燈”的相關規定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督促各經營戶自查自糾,及時更換為合法合規的照明設備;第二階段開展全面檢查和“回頭看”工作,檢查覆蓋轄區全部大中型超市,執法人員逐一督促更換照明設施,進一步強化整治措施。
下一步,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市場監管分局將加強監管巡查,防止“生鮮燈”死灰復燃,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如有發現經營者使用“生鮮燈”的情況,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
責任編輯: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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