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人民檢察院:架起刑民有效銜接的多維度幫扶橋梁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牛夢夢)“小花冷不冷呀”“不冷,有叔叔阿姨給我買的新衣服”天氣漸涼,新蔡縣人民檢察院未檢檢察官周衛紅心頭升起了一絲掛念。近日,他和同事下鄉走訪,看望一起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小花(化名)。小花遭遇不法侵害后,心里遭受嚴重創傷患上了抑郁癥,每隔段時間,周衛紅就和同事一起來看望她。小花今年12歲,雖然家境不算優渥,但也在爸爸媽媽的關心呵護下快樂的成長。然而,不幸在今年的1月6日發生了……案發后,新蔡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提前介入案件偵查。2023年5月22日,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被告人姚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不僅僅止于對犯罪行為的嚴懲,更應從人文關懷、司法救助、心理疏導等多方面對未成年被害人實施幫扶,改變單一救助模式,努力給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綜合的司法保護。”該院未檢部門負責人表示。小花受到不法侵害后,因抑郁癥在醫院救治一月有余,共花費各種費用15000余元。期間,檢察官多次到小花家中開展幫教和心理疏導。然而讓檢察官揪心的是,不法侵害人拒不賠償任何損失。不法侵害豈能一判了之!在核實上述有關情況后,新蔡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為小花申請司法救助金5000元,同時向小花監護人釋法說理,幫助聯系法律援助律師收集相關證據,依法提起民事訴訟。8月8日,新蔡縣人民檢察院對“小花”的民事訴訟請求支持起訴。11月3日,新蔡縣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法院經審理查明,由于不法侵害人的犯罪行為,給小花造成極大身心傷害,且小花系未成年人,自我修復能力和調解能力較弱,所受的身體和精神傷害較一般民事案件更為強烈。新蔡縣人民檢察院支持起訴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規定,判決被告人向小花支付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45000余元。
據悉,本案是該院有效運用民事檢察職能支持起訴的首例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損害賠償案件。“一定要繼續做好未檢工作,堅定信心,敢于擔當,更好的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庭審結束返回途中,周衛紅和同事們感慨萬千。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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