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謠不傳謠 講文明樹新風 網絡安全
首頁 法治 政法要聞

關于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貸款利率上限如何認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的適用建議

2023-12-28 09:56 來源: 駐馬店網 責任編輯:代廷偉
發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訂閱《駐馬店手機報》,每天1毛錢,無GPRS流量費。

黃建軍       

隨著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資金融通行為越來越廣泛,但是,一定時期內,由于監管等方面的原因,對民間借貸的利率上限沒有明確規定,就出現了的突出問題,甚至在追要借款時出現了違法犯罪行為,造成了社會不穩定因素,引起了黨和國家領導的高度重視,為了解決民間借貸糾紛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正確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對《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民間借貸規定》)進行了修改,并自2020年8月20日起開始施行,新的《民間借貸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第二十八條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第二十九條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從以上條款規定看,對于民間借貸糾紛,從2020年8月20日起,對利息的上限進行了規定,使全國法院在辦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對利息上限有了統一的裁判尺度,既彰顯了法律的尊嚴,也徹底杜絕了民間借貸中高利放貸的問題,保證了民間借貸的利率在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浮動,而不能超越上限的規定,否則,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的規定相吻合,使民間借貸更加規范、合理,也得到了人民群眾的普遍認可,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但是,除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外,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案件也越來越多,而且標的額也越來越大,而《民間借貸規定》第一條又規定,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這就造成了在這類案件的審理中,法院無法根據《民間借貸規定》對貸款利率的上限進行界定,而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借款人逾期還款后,還要承擔復利、罰息、違約金、甚至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審判實踐中,有些案件,經過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與借款人約定的借期內利率不高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但約定的逾期罰息、復利總計還是高于或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有些案件,約定的借期內利率本身就高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仍然約定有逾期罰息、復利,借款人逾期不能按時歸還借款的,案件就會進入到人民法院的審理環節,審理后,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如果不予支持,缺乏法律依據,只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合同通則和借款合同的相關規定,判決借款人繼續履行合同,承擔違約責任,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這也從人民法院生效判決上支持了原告高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的利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2017年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法發〔2017〕22號文規定,以服務實體經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引導和規范金融交易,嚴格依法規制,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貸款人同時主張的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過高,顯著背離實際損失為由,請求對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調減的,應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規范和引導民間融資秩序,依法否定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預扣本金或者利息、變相高息等規避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的合同條款效力。當時,民間借貸法律保護的上限為年利率24%,2020年8月20日,《民間借貸規定》修訂后,對年利率的上限作了新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上限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舉重以明輕,既然對民間借貸規定了利率上限,那么,作為經過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更應該受到該上限的約定,不能使高利放貸通過批準合法化,因此,筆者認為,最高法應及時出臺相關司法解釋或規定,無論是民間借貸還是經過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包括發放個人消費貸款等業務的公司,網絡貸款平臺等,在發生借貸關系后,對最高利息進行一個上限的統一規定,使全國的金融市場利率有一個統一的上限限定,既便于法院的裁判,也有利于規范金融借貸、民間融資、個人消費等行業的借貸行為,當發生糾紛時,案件進入到人民法院后,經過審判,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判決,使人民法院成為正義的守護者,不至于出現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而使借款人承擔高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的利息,尤其是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除了需要履行借款本金、借期內利息外,還要承擔案件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如果涉及財產,還要承擔評估費,這些費用已經讓被執行人承擔了更多的義務,尤其是對那些借款后出現意外情況的借款人和需要資金流通的中小企業來講,打擊更是致命的,加上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的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使被執行人更是雪上加霜,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應及時出臺相關規定,杜絕新時代再出現違法高利放貸、鼓勵消費而又更難消費以及企業因高額利息和銀行抽資而停產、倒閉等不良現象。

從審判實踐中來看,人民法院辦理的每一起民事案件,就如醫生診病,每起案件都有其自身的特點,法官在辦理案件時要做到具體案情具體分析,才能作出公正的判決,這也是我國沒有采用案例法,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定期發布指導性案例供基層法院參考的原因,但是,在金錢給付案件的判決文書中,最高人民法院的模板中會自動生成這樣一段內容,“如義務人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該項內容已經成為金錢給付案件中必須寫明的內容,也成為法院隱含的判項,成為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的一項內容。但是,判決文書必須寫明的該項內容,在審判、執行實踐中也凸顯出一定的問題,在此,筆者提出三個問題,供大家爭鳴,以便尋找出更好的解決問題的方案。第一,在判決支持原告利率上限的情況下,該項內容不但加重了被執行人的負擔,還與法律規定的禁止高利放貸相沖突。從民間借貸案件和金融借款案件看,如果借期內約定的利率已經達到上限,法院已經判決支持,那么,在執行環節,申請執行人將會在利率上限的基礎上再申請日萬分之一點七五的利息,使利息的總和超過利率的上限,明顯與法律規定的精神相悖,這與該項的判項內容直接有關。第二,訴訟法對執行程序的規定,與民事裁判文書進行強制規定與立法精神不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訴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民訴法解釋》)第四百八十條規定,執行通知中除應責令被執行人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外,還應通知其承擔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的遲延履行利息或者遲延履行金。第五百零四條規定,被執行人遲延履行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或者遲延履行金自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從以上條文看,都是《民訴法》及《民訴法解釋》中執行程序篇章中的規定,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訴法》及《民訴法解釋》中審判程序的規定,不應作為人民法院制作裁判文書中必須列明的一項內容,實際上,判決文書上該隱含的判項已經成為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的一項內容,甚至,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約定借期內利息的情況下,雙方在審理過程中也沒有協議利息事項,法院制作調解書后,申請執行人也會申請執行該項內容,基層法院在按調解書內容執行完畢后,制作結案通知書,申請執行人還會對結案通知書不服,最終,二審法院還會撤銷基層法院的結案通知書,讓基層法院繼續執行加倍部分的逾期利息,使法官在認識上產生歧義,特別是對一些執行周期時間長的案件,終本后恢復執行的案件,更增加了執行案件結案難度,也使被執行人對法院的執行工作產生更多的怨言,不但不能體現人民法院在審判、執行案件中化解社會矛盾的優勢,反而使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更加對立,不利于和諧社會的建立,不利于利率上限的統一。第三,《民訴法》第二百六十條所規定的支付對象不應理解為申請執行人,應該是執行程序中靈活掌握的懲戒措施。既然以上條文都是規定在《訴訟費》及解釋的執行程序中,應該理解為是在執行程序中對被執行人進行的約束,當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對于有履行能力而逃避執行、規避執行等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情節嚴重的,為了體現人民法院判決文書的尊嚴,由執行法官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被執行人進行懲戒的一種措施,當然,執行法官在適用該條款時,一定要作出相應的法律文書,要謹慎適用,并將依法所收繳的加倍利息上繳財政,而不是支付給申請執行人,這樣,才不至于出現違背利率上限的法律規定,也有利于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更好地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代廷偉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點贊

  • 高興

  • 羨慕

  • 憤怒

  • 震驚

  • 難過

  • 流淚

  • 無奈

  • 槍稿

  • 標題黨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返回首頁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
主站蜘蛛池模板: 阿坝县| 吉木萨尔县| 巴楚县| 洛浦县| 丰镇市| 湘西| 新丰县| 东至县| 西充县| 台东市| 镇赉县| 江油市| 林周县| 织金县| 巴马| 咸阳市| 屏东市| 堆龙德庆县| 万全县| 宁安市| 莱州市| 洛阳市| 双桥区| 洪湖市| 宣城市| 宜君县| 南通市| 肃南| 丹江口市| 吉林省| 涞水县| 商城县| 泊头市| 合肥市| 和田县| 长白| 大城县| 黄山市| 嘉善县| 资源县| 弥勒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