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多舉措建立未成年人長效“守護”機制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王睿 楊先滿)
5月8日,汝南縣人民法院金鋪人民法庭調處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在法官王睿的主持調解下,雙方協議離婚,王睿向當事人王某和李某宣讀并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這是汝南縣人民法院建立未成年人長效“守護”機制的一個縮影。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司法機關對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為進行早期預防,將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關口前移,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妥善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以下簡稱“提示”),把離婚案件對未成年人的影響降到最低,為少年兒童身心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為了引導案件當事人提升責任意識,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充分保護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妥善處理撫養、探望、財產等相關事宜,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汝南縣人民法院積極響應《意見》要求,在辦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把握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德法共治原則、問題導向原則、因案制宜原則。從堅持保護、加強保障到解決問題、強化預防,再到釋法析理、三效合一,多舉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提示宣傳”助力“守護關愛”
汝南縣人民法院依據民法典和相關法律規定,依托真實案例向離婚案件當事人提示和強調有關內容。比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撫養、教育、保護的義務,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否則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通過制作《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宣傳稿、彩色宣傳頁、相關視頻等,通過豐富、直觀、有趣的圖文形式,將“提示”要求及法律規定清晰展現,實現“提示”內容的可視化,讓父母充分認識到“守護關愛”的重要性。同時,拓展“提示”工作的案件范圍,將撫養糾紛、探望權糾紛、監護權糾紛、同居關系糾紛等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納入開展“提示”工作的范疇,實現“提示”應用范圍的廣泛性。
“特色審判”助推“守護關愛”
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運用特殊家事審判、圓桌審判等特色審理方式,將“守護關愛”工作貫穿立案、訴前調解、審理、執行等各階段,從強調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違法責任到不履行義務可能導致的后果。從解除婚姻關系時聽取未成年子女的意見、禁止爭奪撫養權,到離婚后父母對子女負有的權利和義務不變。通過“提示”工作,既是對離婚父母依法履職的責任提出的明確要求,亦是對父母不履行義務將被依法追責的告誡,從而實現“守護關愛”的全流程。
“多元主體”延伸“守護關愛”
汝南縣人民法院將該項工作納入基層訴源治理的重點,結合訴前調解、“三進”調解工作及鄉鎮“巾幗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活動等,通過強化溝通協調,借助工作宣傳契機,聯動轄區村鎮調解組織、調解員、“巾幗法律明白人”等調解主體,多主體形成合力,助推“守護關愛”深入開展。
該項工作開展以來,汝南縣人民法院通過承辦案件向當事人發放“提示”卡40余份,通過“巾幗法律明白人”培訓班活動、開展“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等普法宣傳活動10余次,共發放宣傳保護材料170余份,通過多樣化、多途徑、全方位的將“守護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落實落細。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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