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人!西平縣城鎮公益性崗位下半年第三期招聘公告發布
西平縣城鎮公益性崗位下半年第三期招聘公告
為貫徹落實就業援助政策,有效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依據《河南省就業促進條例》和《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豫人社辦〔2020〕23號)等有關文件的規定,擬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11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面向社會、自愿報名、雙向選擇、困難援助的原則;堅持“優先安置特困人員”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招聘條件:西平縣常住人員,在國家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在進入公益性崗位之前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進行求職登記,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過就業服務并在《就業創業證》上記錄。
(二)招聘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
1.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2.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3.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
4.正在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當年經縣級以上總工會認定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殘疾人家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家庭中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校期間曾享受助學貸款的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5.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
6.失業的殘疾人、城鎮復員轉業軍人、縣級以上勞動模范、軍烈屬和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
注意:符合以上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需在報名前,持本人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常住地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資格認證。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兼顧困難”的原則,通過報名、初審、面試等程序,擇優聘用。
(一)崗位設置
各機關事業單位開發的工勤服務和后勤保障等輔助性崗位,每人限選一個崗位。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
2.報名地點:西平縣人社局就業創業服務中心(新行政服務中心11樓就業援助幫扶股)
3.所需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復印件1份;
(3)本人農商銀行社保卡復印件2份;
(4)《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張(底色不限);
(6)現場填寫《就業意向申請表》。
(三)資格審查和確定擬錄用人員:
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
人社部門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步審核,審核通過后將名單推送到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求和任職條件等對初審合格人員開展筆試或者面試,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報人社部門匯總。
(四)擬錄用公示:就業困難人員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并通過人社部門審核匯總后,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西平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錄用聘任: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勞務派遣機構)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接續社會保險關系,進行就業登記。
四、聘用期限和人員待遇
(一)公益性崗位人員由用工單位負責日常管理、考核,并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管理的被錄取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報酬按西平縣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二)本次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使用期限不超過3年,解聘時無經濟補償(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崗位人員,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其他說明:
1.人社部門根據用人單位實際需要,對符合條件人員的安置單位進行統一調劑。就業困難人員連續2次拒絕到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等相適應的公益性崗位工作的,不再作為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
2.用人單位連續2次拒絕安置與崗位相適應的就業困難人員的,則取消該單位本年度公益性崗位用人資格。就業困難人員不同意調劑導致無法安置的,不再作為本次招聘的安置對象。
3.對弄虛作假、頂崗、替崗、侵占、挪用、套取公益崗位補貼資金的人員和單位,一經發現嚴厲查處,對補貼資金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咨詢電話:0396-2751716 0396-2751655
附件:西平縣公益性崗位招聘單位及崗位計劃表
(西平人社)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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