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院長開庭審理一起刑事案件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時旋旋)為深入落實司法責任制,充分發揮“頭雁”效應,促進審判執行提質增效,打贏質效攻堅戰,10月28日下午,汝南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肖萌菊擔任審判長開庭審理一起詐騙犯罪刑事案件,部分省級人大代表旁聽了案件的審理。
庭審中,肖萌菊認真研讀卷宗材料、仔細核對證據資料,吃透案情,與合議庭成員一道對案件事實認定、證據采信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研判,理清了審判思路,制定了詳細的庭審提綱,為確保庭審順利進行奠定了堅實基礎。
庭審中,肖萌菊從容把握庭審節奏,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引導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并結合證據的認定、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據、適用等問題組織展開法庭辯論。合議庭合議后當庭宣判,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五萬元。整個庭審過程層次分明、重點突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樹立了司法權威。參加旁聽的省人大代表對肖萌菊院長嫻熟的審判技巧和規范有序的庭審節奏給予了高度評價。院庭長辦案既是貫徹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工作要求,也是發揮辦案示范帶動作用的重要舉措。此次庭審活動進一步落實了院庭長帶頭審判案件常態化要求,充分發揮了“關鍵少數”作用,全面調動了全院法官的辦案積極性。下一步,汝南縣人民法院將嚴格落實院庭長帶頭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的辦案機制,激勵帶動全院干警擔當作為、司法為民,全力提升審判執行工作質效。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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