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印發通知:全面推行“信用代證”
摘要:三部門印發通知 全面推行以專項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
三部門印發通知 全面推行以專項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國家數據局發布《關于全面推行以專項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的通知》,各省(區、市)專項信用報告應至少涵蓋行政處罰(含簡易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和刑事裁判(犯罪記錄)等信息。
開展以專項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違規記錄的證明(以下簡稱“信用代證”)是使用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匯集的各領域違法違規信息形成的專項信用報告,替代多個行政機關單獨出具的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
通知明確,“信用代證”的適用對象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各類經營主體,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信用代證”工作拓展至社會組織和自然人。
省級信用牽頭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加強協同聯動,按照“應替盡替”原則,將涉及出具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的領域全部納入替代范圍,鼓勵探索信用承諾制,支持信用主體對暫未覆蓋領域的違法違規情況主動承諾,并建立履約踐諾跟蹤機制,明確虛假承諾的信用主體不再適用“信用代證”。
通知強調,建立專項信用報告跨省互認機制。“信用中國”網站要與省級信用平臺網站建立信用信息互聯互通機制,按照相關數據共享標準向各地區共享非本地區的信用主體基本信息,為實現專項信用報告跨省互認提供支撐。(記者王云杉)
責任編輯:閆繼華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