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調電價別全由消費者承擔
摘要: □殷國安 冬季供暖開始,煤價居高不下,原本就虧損的火電企業的日子更加難過,在多次“聯名上書”無果后,近日山西多家電廠負責人集體赴京,代表山西部分電廠向國家相關部門提出了調高電價的建議。
□殷國安
冬季供暖開始,煤價居高不下,原本就虧損的火電企業的日子更加難過,在多次“聯名上書”無果后,近日山西多家電廠負責人集體赴京,代表山西部分電廠向國家相關部門提出了調高電價的建議。(11月24日《經濟參考報》)
每到冬天就發生煤荒、電荒,然后是拉閘限電,這幾乎成了“四季歌”的第四節了。今年關于電價上漲的呼聲更急。專家告訴我們,在通脹壓力有所緩解的背景下,電價近期在全國范圍內上調的必要性、可能性正進一步加大。“上網電價肯定得上調。”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上調電價只是權宜之策,最關鍵的還是重啟煤電聯動機制。所謂“煤電聯動”,就是發改委2005年發布的《關于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意見》,煤電價格相應的關系是:煤上漲20元/噸,電一般每度漲一分錢。
電價會如何調整?業內人士分析,此次調價仍有可能先上調上網電價,后上調銷售電價。考慮到電力企業的虧損是全國范圍的,因此調價范圍可能不再限于局部。據測算,1分/千瓦時的上網電價提升可以覆蓋約25元/噸原煤價格上漲的成本壓力。以平均水平測算,上網電價上調2分/千瓦時,電力企業盈利可恢復至2010年末的水平。
筆者以為,調整上網電價或有必要,但這個漲價部分不應該完全由消費者承擔,而應該各方分流,銷售電價可以不調或少調,電網企業也應該承擔部分漲價因素,從而使整個電力行業的上游電煤環節、中游發電環節、下游網絡運營環節的成本實行合理的均攤。這個設想,是基于我國電力行業的實際情況提出來的。2002年體制改革時,原國家電力公司分拆為兩大電網和五大發電集團,電網公司和發電集團是分開核算的。從2008年開始,全國五大火電發電集團,連續3年累計虧損都在85億元以上,合計虧損600多億元。而國家電網、南方電網2010年分別實現利潤721.2億元和468.6億元,在102家央企中居第四、第五位。我國發電企業上網電價上調過兩次,但電網企業的銷售電價也同步提高,煤炭漲價30%的漲價因素由發電企業消化,70%的漲價因素由用戶消化,對電網企業幾乎沒有影響。電力行業這種“養豬虧本,賣肉發財”的現象是沒有道理的,應當在行業內調整利益關系,提高上網電價后不提高銷售電價,就是一個好辦法。而且,電網企業還可以通過供電量的增加來提高邊際效益,彌補漲價的損失。
專家預測,電價提升帶來的利潤空間很快會被上漲的煤炭價格所吞噬。因此,解決煤電頂牛的制度難題,還需要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理順上下游之間的癥結。實行上網電價提高而銷售電價不漲價或少漲價,就是完善這種體制的試驗。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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