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孔明燈成“殺手”
摘要: □朱 曄 2月2日晚,記者分別來到駐馬店世紀廣場和天中廣場,看到不少市民在燃放孔明燈。據驛城區護林防火指揮部主任房巖介紹,我市許多農村有元宵節燃放孔明燈的傳統習俗。但冬季是林區火情高發期,燃放的
□朱 曄
據驛城區護林防火指揮部主任房巖介紹,我市許多農村有元宵節燃放孔明燈的傳統習俗。但冬季是林區火情高發期,燃放的孔明燈極易燃燒不充分,如果落到林區,可能會造成災難性的后果。(2月3日《天中晚報》)
節日期間通過燃放孔明燈寄托心愿,已成為不少年輕人的選擇。漆黑夜空中,盞盞孔明燈隨風飄蕩,場面溫馨浪漫。但這些孔明燈卻是會飛的“火球”,隱藏著諸多安全隱患。
近年來,因放孔明燈發生火災事件的報道見諸報端,國內許多城市都以政府令的形式禁放孔明燈,我市也出臺規定,禁止燃放孔明燈。可是,規定歸規定,仍有一些人把燃放孔明燈當成祈福的手段,仍有一些攤販售賣孔明燈賺錢。
顯然,要從根本上杜絕孔明燈帶來的安全隱患,光靠消防部門的查處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從生產、銷售環節以及市民抓起。只有從“禁產”、“禁售”到“禁放”,市民自覺“拒買”、“拒放”孔明燈,才能讓孔明燈徹底消失。
祈福的方式有很多種,不應該選擇在孔明燈,應該選擇更安全更環保的方式。為了他人的利益,請禁放孔明燈,別讓孔明燈成“殺手”。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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