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法院建立“四對接”執行工作機制
摘要: 駐馬店新聞網訊(通訊員 李森)為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該院積極探索新方法、新途徑,將“執行聯絡員”引入執行機制,構建與社情民意、群眾工作、群眾監督、服務群眾的“四對接”的 執行工
駐馬店新聞網訊(通訊員 李森)為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該院積極探索新方法、新途徑,將“執行聯絡員”引入執行機制,構建與社情民意、群眾工作、群眾監督、服務群眾的“四對接”的 執行工作機制。2011年1—6月,該院69.23%的執行案件通過執行聯絡員提供信息或參與做工作促成執結,收效明顯。
一是執行工作與社情民意對接。通過在矛盾多發的村莊、居委會、企業、學校中設立“聯絡員”,及時掌握矛盾苗頭,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二是執行工作與群眾工作對接。執行聯絡員與法官之間建立信息溝通渠道,加強聯系,及時掌握被執行人的動向及財產線索,這樣就可以節約司法資源,加大執行的力度,為高效執行打下堅實基礎。
三是執行工作與群眾監督對接。通過聘請群眾威信高,既了解社情民意,又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并關心支持法院執行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作為執行聯絡員,賦予他們全面監督法院執行工作的權利,對執行法官的執行行為及采取的執行措施進行監督,促進公正廉潔執法。
四是執行人員與服務群眾對接。在各鄉鎮街道設立巡回辦案地點,進行掛牌服務,接訪當事人,化解執行矛盾,實現由“坐堂問案”向以群眾需求為中心巡回辦案的轉變,實現執行工作與服務群眾的“零距離對接”,拉近執行法官與人民群眾的心理距離,方便及時地執行好涉及民生的案件。
責任編輯:wind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