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金融消費者保駕護航
摘要:為金融消費者保駕護航 ——人行駐馬店市中心支行開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側記 本網訊(日報記者 蘇 凱 通訊員 卓 鵬 閆 軍)加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提高金
為金融消費者保駕護航
——人行駐馬店市中心支行開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側記
本網訊(日報記者 蘇 凱 通訊員 卓 鵬 閆 軍)加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提高金融消費者風險識別和自我保護能力,是做好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的根本途徑。日前,記者在人行駐馬店市中心支行采訪時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共受理金融消費咨詢24起,受理金融消費投訴15起,妥善處置了存款變保險、保值儲蓄、零鈔兌換糾紛、支付結算投訴等有代表性的投訴,在為金融消費者保駕護航的同時初步積累了金融消費咨詢、投訴處理的經驗與做法。
做好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制度建設是基礎,更是保障。該行按照“搭架子、扎根子”的要求,建立了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制度。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和《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實施細則(試行)》,結合實際,制定了《金融消費投訴處理操作規程》,規定了金融消費咨詢、投訴的受理范圍、權限劃分、處理程序和工作要求,制作了《金融消費咨詢投訴處理流程圖》,明確了金融消費者、金融機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中心的權利和職責,將金融消費咨詢投訴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管理。
該行建立了內部咨詢投訴處理機制,明確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中心內部金融消費咨詢、投訴接收——初審——處理(含調查、調解)程序的要求,加強內部協調,確保金融消費咨詢投訴及時妥善處理。內外協調的工作機制初步發揮作用。為確保跨行業、跨市場的交叉性金融消費咨詢投訴的妥善處理,該行制定了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聯席會議制度,探索建立了人行、銀監、保險協會三方合作機制。為保證群體性金融消費投訴事件發生時的有效應對和妥善處置,確保風險可控和金融秩序穩定,制定了《處置群體性金融消費投訴事件應急預案》,明確了組織機構、處理原則、突發事件分級標準、應急相應措施和職責分工。在各項工作制度的保障下,金融消費咨詢和投訴得到妥善處理。
今年9月,該行在轄區開展了大型金融知識普及月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金融知識普及月期間,轄區人民銀行、銀行、證券、保險業金融機構全部參與,分別結合各自業務實際,圍繞活動主題,開展了各類宣傳活動。分別通過網絡、報紙、電視、微信等方式開展宣傳。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揮網點多、輻射面廣的優勢,積極參與金融知識普及活動。
該行著重考慮金融知識普及對象需求,考慮參與單位工作需求,一方面繼續發揮傳統宣傳普及模式,最大可能利用金融機構營業場所、人民銀行局域網,營造活動氛圍,同時借助新聞媒體同步宣傳;另一方面,組織知識競賽、征文比賽等,豐富了形式,充實了內容。金融機構參與積極,認識提高。金融機構提高了
對金融知識宣傳的認識,廣大工作人員認識到金融知識宣傳是金融機構的法定義務,更關系到金融業務的開展和金融業的健康長遠發展;普及了金融知識,使廣大群眾對金融知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認識到提升廣大消費者的金融素養,讓消費者提高自身風險防范意識。
“揚湯止沸,不若釜底抽薪”,解決、減少金融消費投訴的根本方法在源頭治本。該行積極探索金融產品干預的新路徑,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打開新的局面。整理金融消費投訴案例,梳理、歸納金融消費投訴的集中點、金融消費糾紛的矛盾點,初步確定了理財產品、個人征信記錄異議處理、銀行卡等金融產品干預的關鍵內容。探索建立金融產品干預的方式方法。在處理存款變保險、保值儲蓄、零鈔兌換糾紛等一系列較為復雜的金融消費投訴中,審核金融機構業務規則,要求金融機構完善或修改金融業務規則的方式,逐步探索金融產品干預的新路子。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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