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造假 5000多畝高粱絕收
摘要:□晚報記者 劉永奇 通訊員 趙海洋 張 波 在農村,很多人都知道“種子不好,豐收難保;種子不純,坑死活人。”好種子是農民豐產豐收的重要保障。前不久,我
□晚報記者 劉永奇 通訊員 趙海洋 張 波
在農村,很多人都知道“種子不好,豐收難保;種子不純,坑死活人。”好種子是農民豐產豐收的重要保障。
前不久,我市相關部門查處了一起假種子案件。在這起案件中,因種植假種子,5000多畝高粱絕收,直接經濟損失400多萬元。而涉嫌銷售假種子的犯罪嫌疑人竟然是農科站的職工。
4000多畝高粱“全毀了”
吳德科是河南駐研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經營種子生意30多年的他怎么也沒有想到,自己竟然會買到假種子。他購買的圣梁牌“兩糯一號”高粱種子種植后,經專家鑒定竟然是偽劣種子。這導致公司經濟損失300多萬元。名牌種子怎么成了假種子,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吳德科計劃采購的圣梁牌高粱品種是由湖南寧遠縣圣粱種業有限公司選育而成的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新品種。該品種被五糧液、茅臺、勁酒、劍南春等大型酒廠列為定點專用品種。
據吳德科介紹,該品牌種子耐寒耐澇,投資少,效益高。吳德科于去年5月專門從河南信陽市息縣豐達種植專業合作社的李艷輝手中購進4110袋共計
同年6月,吳德科組織人員將4110袋該品牌高粱種子種植在4000多畝土地上。而這些土地是駐研種業公司花300萬元錢從老百姓手中租的。其中,驛城區蟻蜂鎮1000多畝,汝南縣三門閘鄉800多畝、板店鄉500多畝、張樓鄉200多畝、羅店鄉2000多畝。
吳德科本以為高粱豐收后,能給公司帶來不錯的經濟效益。然而,讓吳德科做夢也沒想到的是,高粱種子播種近一個月后,竟然出現了出苗率低、苗高低不齊等現象。
面對這種意外狀況,吳德科和河南駐研種業有限公司及時采取措施,一方面忍痛將幾乎不出苗的近2000畝地改種大豆,另一方面派工作人員到駐馬店市種子管理站申請田間鑒定。后來,駐馬店市農業局專家組經過現場察看、鑒定和室內檢驗后,認定駐研種業所購買的圣梁牌“兩糯一號”高粱種子為偽劣種子。
“每袋種子購買價格為55元,總價值226050元。雖然沒有購買發票,但我有高粱訂單回購協議和給信陽市息縣豐達種植專業合作社代表人李艷輝的打款單據”。吳德科遂到市公安局東風分局報案。
400多萬元
吳德科趕到信陽市息縣豐達種植專業合作社找到銷售“兩糯一號”高粱的李艷輝時,沒想到李艷輝也正為“兩糯一號”高粱種子的事兒鬧心。
不到30歲的李艷輝長年為鄉親們銷售種子,在當地小有名氣,被鄉親們稱為土專家。2013年,頭腦靈活的李艷輝看到種“兩糯一號”高粱前景廣闊,率先在老家東岳鎮試種,當年產量高達
2013年11月,有個名叫劉開宏的湖南常德人在信陽市收購高粱時認識了李艷輝。劉開宏向李艷輝吹噓自己與生產“兩糯一號”高粱種子的公司有特殊的供種關系。李艷輝信以為真,在沒有到湖南考察劉開宏是否有經銷種子資質的情況下,于2014年4月與劉開宏簽訂了“高粱種植回購協議”。
按照協議,李艷輝從劉開宏處以每袋45元的價格購買了“兩糯一號”高粱種子5600袋。種子托運到息縣后,李艷輝將4110袋“兩糯一號”高粱種子按每袋55元的價格賣給了駐研種業有限公司,余下的種子留下自用。李艷輝和朋友在信陽市明港鎮和駐馬店確山縣承包了近千畝農田,將1000多袋高粱種子全部種植到這近千畝土地上。
2014年6月下旬,李艷輝在田間巡視時發現自己種植的“兩糯一號”高粱種子長勢高低不齊,與農作物雜交品種具有的一致性不符。這時,吳德科找上門來,李艷輝才明白是種子質量出現了問題。
偽劣種子讓駐研種業和李艷輝損失慘重,兩家經濟損失高達4464502元。憤怒的吳德科和李艷輝一紙訴狀將假種子“肇事人”劉開宏告到駐馬店市農業局執法大隊和駐馬店市公安局。
7天抓獲犯罪嫌疑人
2014年10月,我市公安機關對遠在湖南的劉開宏進行追捕。僅7天時間,劉開宏被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公安局草坪派出所抓獲。同年11月5日,劉開宏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種子罪被驛城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經審訊,劉開宏承認,2014年2月下旬,他到海南省樂東縣委托當地人代購小散戶的“高粱種子”,收購的價格是每公斤70元,共收購了近
劉開宏說,他去海南考察后感覺做高粱種子生意可以賺錢,就在當地隨意找了個男子讓其為自己代購高粱種子,自己也不清楚對方是否有經銷種子的資質。
“我收購的這些種子,不能保證質量,也沒有做過檢驗。”劉開宏說。正宗的圣梁牌“兩糯一號”高粱種子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價格是每公斤118元~120元。
針對這起轟動河南、湖南、海南三省的假種子案件,驛城區檢察院檢察長聶旭光要求相關部門全力以赴配合公安機關查個水落石出。
隨后,驛城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向公安機關發出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提請公安機關查清涉案“兩糯一號”高粱種子來源,并核查嫌疑人銷售偽劣種子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與此同時,驛城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王建起帶領承辦人員,多次遠赴海南和湖南案發源頭進行調查走訪。辦案人員還深入駐研種業和李艷輝田間實地調研察看,走訪村民和農業專家,最終得出劉開宏是在河南周口市購買的假種子,而其在公安機關供認的假種子來源海南純屬捏造。
在有力的證據面前,劉開宏終于低下了頭,交代了犯罪事實。
今年55歲的劉開宏原系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草坪鎮農科站職工。在該鎮,大家都知道劉開宏經銷種子。作為一名農科站的職工,劉開宏知道經銷種子需要辦理由農業部門頒發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而劉開宏銷售種子10多年始終沒有辦理種子經營許可證。
沒過多久,劉大強通過物流賣給劉開宏
負責銷售圣梁牌“兩糯一號”高粱種子”的湖南省圣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總經理孫碧江向辦案人員表示,2014年,劉開宏沒有在其公司買過任何種子。
對于這起案件,河南同立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永輝表示,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生產、銷售偽劣種子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種子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種子、劣種子, 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行為。本案中,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那么,該如何從源頭更好地監管農資市場?驛城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王建起說:“針對種子行業暴露出的問題,驛城區檢察院已向市農業局發出了檢察建議書,建議整頓種子市場,特別是對于制售假冒偽劣種子的不法行為,農業部門要加大打擊力度。只有嚴厲監管,落實監管措施,才能讓農民春播一粒種,秋收萬擔糧。”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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