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謠不傳謠 講文明樹新風 網絡安全
首頁 房產 曝光臺

業主拒交停車費 物業禁止車輛出入

2015-05-07 16:57 來源:駐馬店網 責任編輯:guanli
發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訂閱《駐馬店手機報》,每天1毛錢,無GPRS流量費。

摘要:沒有固定車位卻收停車費業主拒交 物業禁止車輛出入收費依據沒人說得清 □晚報記者 吳 峰 本報訊 “我們小區沒有固定停車位,物業每輛車每年要收400元停車費,

沒有固定車位卻收停車費

業主拒交   物業禁止車輛出入

收費依據沒人說得清

 

□晚報記者     

 

本報訊   “我們小區沒有固定停車位,物業每輛車每年要收400元停車費, 我覺得不合理沒交,物業人員就在我的車前擋風玻璃上用不粘膠貼了5張催款通知單,我們兩個人摳了一個多小時也沒弄干凈,現在物業又不讓我的車進院。”428,遂平縣御景名城小區的居民李女士向本報反映。

要辦出入證先交停車費

429上午,記者趕到御景名城小區。李女士告訴記者,她和父母住在小區的50號樓上。前幾天,她發現自家車的前擋風玻璃上被人貼了5張交款通知單。她向小區物業反映,物業說貼通知單的保安人員下班了,改天再說。第二天物業人員告知她車停在小區內必須交400元停車費,才能辦出入證。“小區內沒有固定停車位還收停車費,我覺得不合理。”李女士說。

不交費車輛不準進小區

“我找小區物業公司反映后,小區的保安隊長王海龍不但在我家車上反復貼通知單,還說我的車是外來車輛,不讓進小區。我問他們收費有無批文?沒人理睬。”女士說。

女士說,昨日她開車從外面回來走到小區門口時,保安不讓進,她只能把車停在小區門口。昨日下午5時許,小區物業在她不知道的情況下把她的車拖走,還用鎖把輪子鎖起來。“拖車中,車身被碰傷。我的車是自動擋的,直接拖車會損壞變速箱。我找小區物業反映,一位工作人員把我拒之門外。”女士說。

 物業收費有何依據

當日上午,記者在御景名城小區見到小區保安隊長王海龍。記者亮明身份說明來意后,他告訴記者:“為了便于對小區車輛進行管理,小區車輛都要辦出入證,這輛車是外來車輛,讓車主辦出入證。她不配合。我不讓她的車進小區,她就將車堵住小區大門,已經堵3次了,嚴重影響了業主的出入和安全。”

2811時許,這位車主又把車堵在小區門口,一直堵到下午5時許,在業主的強烈反映下,我們才用拖車把該車拖到小區內。為了防止車輛被開走,再堵住大門,我就用鎖把車輪鎖了起來。”記者問:“你們收取停車費的依據是什么?”王海龍說:“小區有1000多戶人家,管理小區要產生很多費用。為什么每輛車每年收400元停車費我也不清楚,我只負責安保工作,其他歸物業管。”他說,女士可以不交錢也不用辦理出入證,但車輛不能進小區。(線索來自本報新聞熱線2830110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點贊

  • 高興

  • 羨慕

  • 憤怒

  • 震驚

  • 難過

  • 流淚

  • 無奈

  • 槍稿

  • 標題黨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返回首頁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
主站蜘蛛池模板: 都江堰市| 永寿县| 习水县| 镇巴县| 苏尼特右旗| 长武县| 金平| 威远县| 曲周县| 邹城市| 北辰区| 黄山市| 米脂县| 海伦市| 平度市| 驻马店市| 南岸区| 阳谷县| 分宜县| 乌兰浩特市| 溆浦县| 泗阳县| 武强县| 腾冲县| 蕉岭县| 莱阳市| 应城市| 娱乐| 潮州市| 扎鲁特旗| 遂平县| 扎兰屯市| 新河县| 都江堰市| 海门市| 阜阳市| 樟树市| 集贤县| 郎溪县| 靖西县| 玉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