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銀行卡遭盜刷告銀行索賠 銀行一審敗訴
摘要: 一審勝訴銀行上訴二審開庭 梅老太在銀行購買了10萬元基金后,偶然間發現該基金已被標注終止,贖回時又發現卡內8萬元“不翼而飛”,銀行卡在異地被盜刷了。
一審勝訴銀行上訴二審開庭
梅老太在銀行購買了10萬元基金后,偶然間發現該基金已被標注終止,贖回時又發現卡內8萬元“不翼而飛”,銀行卡在異地被盜刷了。梅老太認為,銀行沒有保護好儲戶的安全,遂將銀行訴至法院,該案經一審判決銀行敗訴后,銀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9日北京市三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買基金卡被盜刷
62歲的梅老太于2009年2月,在某銀行紅廟支行辦理銀行卡后,購買了10萬元的基金。梅老太稱,此后就再沒動過該銀行賬戶。
直到2014年8月1日上午,梅老太在證券網站查看基金價格時發現,基金被標注終止了,通過電話,證券公司告知梅老太,錢會打入購買時的銀行卡中。
當天,梅老太到該銀行紅廟支行查詢到賬情況卻被告知“周末無法查詢”。
于是,梅老太在3天后,來到另一家支行辦理基金贖回手續,但她卻發現銀行卡中只有94.48元了,而取款記錄顯示,2014年6月18日、19日、20日、21日銀行卡被異地取款8萬余元。
“當時我就蒙了,錢呢?錢哪去了?”梅老太稱,當時自己萬分著急,并在第一時間給女兒打電話。“我已經不知道該怎么辦了,8萬多元不是小數目。”
隨后,在女兒的陪伴下,梅老太來到附近的呼家樓派出所進行報案。梅老太稱,由于銀行和派出所民警分析,報案后追回錢款需要一段時間,因此梅老太直接將銀行告至法院,要求賠償錢款8萬余元及精神損失費等。
該案經過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現沒有證據證明梅老太將銀行卡密碼泄露遺失,以及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銀行利益。
>>法院一審
銀行卡存在隱患
法院稱,犯罪嫌疑人能夠利用偽造復制的卡片進行取款,表明該借記卡不具有唯一的可識別性,從一個側面證明了銀行卡系統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即銀行卡背面的磁條信息容易被復制且不能被識別。
法院認為,雖然賬戶存款被取出至梅老太發現已有一個多月,但是梅老太的賬戶并未開通余額變動的短信提醒,也無證據顯示在此期間梅老太曾查詢過銀行卡余額。
最終,法院認定銀行紅廟支行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判決銀行賠付梅老太的損失8萬余元。
銀行不服,提出上訴。
>>銀行
警方未立案無法賠償
在昨日的庭審中,梅老太情緒有些激動,回答法庭提問時甚至帶著哭腔。“我當時就在北京,還去醫院看了病。”梅老太向法庭提交了當時在京看病的部分病歷。
銀行則認為,基金返還到梅老太的銀行卡后錢被取走,現并無證據證明是誰取走了該筆款項,銀行在取款環節上并無過錯,因此并不同意賠償梅老太的錢款。
該案當庭并未宣判。
銀行的代理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銀行方面在接到此類糾紛時都會遵循先民事后刑事的原則進行處理,但本案比較特殊,梅老太雖然報案,但并沒有到警方處進行正式立案,因此銀行卡究竟是被誰盜刷,如何盜刷,事實一直未查清,銀行不可能對此進行賠付。
而梅老太則稱,當時報警后,銀行的工作人員和警方都透露過,如果刑事立案,損失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追回,因此自己放棄了立案,選擇到法院起訴。(記者王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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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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