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邊擺攤賣水果被查處
摘要:只管生意不顧安全公路邊擺攤賣水果被查處市民如果發現可撥打舉報電話□晚報記者 蘇莉 通訊員 周洋本報訊 昨天上午,在S206省道駐馬店市區至順河街道路段的公路兩側,不少商
只管生意不顧安全
公路邊擺攤賣水果被查處
市民如果發現可撥打舉報電話
□晚報記者 蘇莉 通訊員 周洋
本報訊 昨天上午,在S206省道駐馬店市區至順河街道路段的公路兩側,不少商家將攤位擺放在公路兩側,被驛城區交通運輸局執法所執法人員查處。
“在公路兩側占道擺攤設點太危險了。”昨天,驛城區交通運輸局執法所執法人員對記者說,他們曾就此現象提醒當地居民、商家,但還是有部分商家將攤位擺放到公路邊,險象環生。
記者與執法人員來到S206省道駐馬店市區至順河街道路段,只見在公路兩側每隔幾百米就擺有一個銷售草莓、甜瓜的水果攤點,一些攤點旁邊堆放著雜物,一些過往車輛的司機購物時,直接將車輛停放在公路兩邊,來來往往的車輛經過,很是危險。
“根據《公路法》規定,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等,屬于違法占用公路的行為。如果情節嚴重,根據情況可處5000元以下罰款。”執法人員對一銷售草莓的商戶說。“我以后不再亂擺攤設點了。”該商戶說。
隨即,執法人員一一對占道商戶進行批評教育,并將攤位予以清除。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都是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對記者說,目前,執法部門在市區主要路段專門設置有宣傳臺,公布常見路政違法行為,以引起大家的重視。公路受國家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損壞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市民如果發現任何損壞路產路權行為,可以向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舉報。電話: 0396-2605075。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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