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頭鷹“落難”?森林警察救援
摘要:接報后,森林分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從店員手中接過了這只疑似受傷的貓頭鷹,并對店員熱心救助野生動物的愛心之舉給予了感謝和贊賞。野生動物是大自然的產物,是地球生態家園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人類自己。
駐馬店網訊 (通訊員 徐小斌)2021年4月16日上午,汝南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值班民警接到汽車站派出所轉警稱:在縣民政局東側一婚紗攝影店門口,店員發現一只疑似受傷的貓頭鷹,不會飛了,需要救助。
接報后,森林分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從店員手中接過了這只疑似受傷的貓頭鷹,并對店員熱心救助野生動物的愛心之舉給予了感謝和贊賞。
回到單位后民警買來了肉絲和水對這個可愛的“小家伙兒”進行了喂食。經技術人員鑒定,這只貓頭鷹(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剛出生不久的雛鳥,現在還不怎么會飛,身體也無明顯的外傷,需要喂養一段時間后再進行野外放飛。
野生動物是大自然的產物,是地球生態家園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人類自己。森林警察提醒廣大民眾:當野生動物受到傷害或需要救助時請及時報警。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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