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開展非遺展示傳習示范館評審工作
摘要:根據《通知》,本次申報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習示范館,需具備以下條件: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托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建立的綜合性或專題性展示館、傳習所;
為進一步推動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場館建設,提升展示傳習水平,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近日發布了《關于開展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習示范館評審工作的通知》,定于近期開展河南省第三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習示范館評審工作。
根據《通知》,本次申報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習示范館,需具備以下條件: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托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建立的綜合性或專題性展示館、傳習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必要的辦館資金和保障運行的經費;具有固定且適宜的館舍,展示館具有專用的展廳(室)、庫房和相關設施,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展品數量不低于500件(套);傳習所具有專用的傳習場所及必要的設備和工具,建筑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具有從事展示、傳習工作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和消防設施要求;免費向公眾開放;社會效益好,在當地有較大的影響力和示范性。
《通知》明確了推薦方式和名額,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負責統一推薦申報,推薦名額為每個省轄市不超過8個、濟源示范區不超過3個、省直管縣(市)不超過2個;省直單位由主管部門單獨推薦申報。《通知》要求,6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上,逾期不予受理。(記者 秦華)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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