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交警查處一起未系安全帶違法案例
摘要:系好“安全帶”,筑牢“生命帶”。為推進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進一步預防和減少秋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11月23日上午,泌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服務站民警在G240開展違法整治行動,查處一起未系安全帶違法案例。
駐馬店網訊(記者 徐 明)系好“安全帶”,筑牢“生命帶”。為推進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進一步預防和減少秋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11月23日上午,泌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服務站民警在G240開展違法整治行動,查處一起未系安全帶違法案例。
行動中,民警發現一輛豫Q927**牌的大巴車駕駛員和乘客未系安全帶,示意其靠邊停車,駕駛員下車后,聽說民警是要查處他未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時,還特別不以為然地辯解說“剛剛前面路口下了車,再上車忘記系”“系著安全帶勒著難受”……民警現場對駕駛員、乘客進行了批評教育,強調了駕駛汽車系好安全帶的重要性,不僅司機要系,乘客也要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對駕駛人王某在一般道路上行駛時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款100元;對乘客孫某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警告。
【法律規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并處警告或罰款100元,記2分;在一般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警告或罰款100元;乘客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處警告或罰款10元。
【安全提示】安全帶是生命帶,其作用能防止緊急制動或發生事故時人體碰撞車內設施或沖出車外,無論是駕駛員或乘車人員都要系好安全帶。
責任編輯: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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