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全面啟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書
摘要: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在業務辦理時對于已申領不動產電子證書(證明)的,不再收取紙質不動產證書(證明)。
駐馬店網訊(記者 吳勇峰 通訊員 范方圓)6月29日,駐馬店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駐馬店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聯合發布市本級啟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書(證明)的公告。
公告指出,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河南省《關于加快推動全省不動產業務電子證照工作的通知》《駐馬店市全面推行政務服務事項“免證可辦”工作方案》等要求,決定2023年7月1日起,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全面啟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書(證明)。
據悉,自2023年7月1日起,駐馬店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對準予登記的不動產權利,均核發電子版《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再主動頒發紙質版《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如市民確有需要,可持身份證明到駐馬店市市民中心不動產登記窗口申領紙質版不動產登記證書(證明),也可在業務受理時告知需求并辦理免費郵寄。不動產權利人可通過市政府官方城市門戶APP“咱的駐馬店”,經實名認證,查詢下載本人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書(證明),并可對不動產電子證照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信息核驗。
如果市民在7月1日前已申領的紙質版不動產登記證書(證明)繼續有效,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下載不動產電子證書(證明)。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在業務辦理時對于已申領不動產電子證書(證明)的,不再收取紙質不動產證書(證明)。老版《房屋所有權證書》(房產證)除外。
據了解,不動產登記機構頒發的電子證照,是證明權利人享有不動產權的有效電子憑證,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國務院關于在線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國令第716號)第十條:“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且相較紙質證書,不動產權電子證書具有以下優勢:易保存,可免費重復下載;方便隨身攜帶、隨時查閱,使用更方便;可用于互聯網信息互認;可避免因保管不善丟失補證的風險。企業和群眾在申請辦理駐馬店市不動產登記、繳稅、銀行抵押、開辦企業、辦理戶籍、學生入學等各種需要提交不動產權證書(證明)所涉及的業務事項時,均可依據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書(證明)進行業務辦理。
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明的啟用將進一步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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