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橋人民法庭:奔波千里只為民 高墻之內解糾紛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劉萌蔭)9月13日,汝南縣人民法院三橋法庭法官鄧華偉不遠千里奔赴福建省閩西監獄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促使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調解結束后,雙方當事人對鄧法官均致以真誠的感謝。
原告張某霞與被告張某宇經人介紹認識后于2019年2月1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婚后,雙方因性格脾氣等方面的差異,未能相互適應和磨合,家庭瑣事糾紛不斷。后張某宇因犯罪被判刑。原告張某霞以被告犯罪且需長期服刑,嚴重影響雙方夫妻感情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鄧華偉法官受理此案后,了解到被告張某宇目前在福建省閩西監獄服刑。為了減輕當事人訴累,使被告安心服刑改造,保障雙方當事人訴訟權利,鄧法官多次與獄政部門溝通協調,了解開庭需要準備的手續和相關規定。在做好充分前期準備工作后,鄧法官帶領書記員從河南奔赴福建,在獄政部門的配合下,庭審得以在高墻內順利完成。庭審中,經過法官和獄政管理人員的耐心釋法說理,張某宇表達了對妻子的愧疚之情,表示愿意調解離婚。庭審結束后,鄧法官鼓勵雙方各自開始新的生活,張某宇也表示會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回歸社會重新做人。
長期以來,一方羈押在外地監獄的離婚案件如何送達應訴材料和開庭審理都是困擾法官的難題。這類案件既要兼顧節約司法成本,又要充分保障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更要考慮服刑一方的思想穩定和順利改造。本案是鄧華偉同志成為員額法官后承辦的第一起案件。他在辦案中時刻謹記司法為民的初心使命,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展現了汝南法院法官對當事人濃厚的司法關懷。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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