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
摘要:司法所現有的社區矯正社工等工作人員,符合條件的,可納入司法協理員隊伍。原則上每個司法所配備2至4名。我省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司法協理員簽訂勞務合同或勞動合同。
本報訊(記者 徐東坡)我省司法所將配備新成員——司法協理員。3月28日,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該廳日前印發《河南省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在全省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
為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的難題,規范司法所輔助人員隊伍,根據司法部安排部署,河南省被列為全國第二批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省份之一。洛陽、安陽、焦作、南陽、信陽、周口、駐馬店等7個省轄市和濟源示范區為我省第一批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地區,同時鼓勵非試點地區結合實際開展試點工作。
什么是司法協理員?《實施方案》指出,司法協理員是司法所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司法所工作輔助人員,承擔著協助在編人員履行司法所各項職能、推進基層法治建設等重要職責任務。司法協理員崗位可以根據工作實際設置法治建設、法律服務、執法監督、刑事執行四類。
什么人能當司法協理員?根據《實施方案》,司法協理員除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和健康的身體條件外,還要符合相關年齡和專業知識條件。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具備法學專業教育背景、法律從業經歷或者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司法所現有的社區矯正社工等工作人員,符合條件的,可納入司法協理員隊伍。原則上每個司法所配備2至4名。我省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司法協理員簽訂勞務合同或勞動合同。
責任編輯: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